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2 年 7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新科技”)编制 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1182 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款项以人民币 缴足,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包括 本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658,490.57 元后,净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788,341,509.43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到位,业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40887 号验 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22 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928,642.75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63,643,693.80 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24,697,815.63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47,757,351.14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176,940,464.49 元, 其中 19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465,721.18 元为尚未转出专户 的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另外 4,593,814.33 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朗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开户实体 账号 存款方式/账 余额 户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 活期/正常 42,203,395.92 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632434394 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 8110501011501772946 活期/变更 0.70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无锡朗易软件产业 活期 5,553,954.52 公司天津分行 发展有限公司 632678468 合计 47,757,351.14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2021 年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 202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和 2021 年 2 月 24 日分 别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截止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将 1.9 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至此,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二)2022 年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 出。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情况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 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事项。 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及无锡市新吴区景贤 路与净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同时,投资结构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半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92.8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364.37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止报告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本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向 总额 (2) 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1) 益 承诺投资项目 1. 能 源 物 联 网 否 31,328.5 31,328.5 6,059.09 17,076.35 54.5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0 0 不适用 否 系统建设项目 2. 朗 新 云 研 发 否 25,707.2 25,707.2 7,433.78 17,489.57 68.03% 2023 年 12 月 31 日 0 0 不适用 否 项目 3. 补 充 流 动 资 否 22,964.3 21,798.45 0 21,798.45 1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0 0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 -- 80,000 78,834.15 13,492.87 56,364.37 -- -- 0 0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否 0 0 0 0.00% 合计 -- 80,000 78,834.15 13,492.87 56,364.37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 整投资结构的事项。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 北侧地块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及无锡市新吴区 景贤路与净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2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目”的实施主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 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 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适用 2021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 月 14 日 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合 计 人 民 币 91,929,882.72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 第 0132 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适用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相关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