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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9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6

证券代码:123083           证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5:00-16:00 召
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 层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长军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共计代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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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表决权股份 165,720,4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6207%。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32,681,948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50.2104%。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4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98,402,428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65.8311%。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2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7,367,67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8.2352%。

    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下方式或
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徐长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徐长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6,214,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18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61%。

    1.02 选举张明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85,779,8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45,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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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选举郑新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6,214,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18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61%。

   1.04 选举彭知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6,214,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18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61%。

   1.05 选举倪行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6,214,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18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61%。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林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7,840,5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805,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8%。

   2.02 选举林乐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7,840,5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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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805,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8%。

    2.03 选举姚立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7,840,5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805,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8%。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于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3,592,0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557,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41%。

    3.02 选举李晓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97,847,91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813,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53%。

    4、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报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徐长军、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
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
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道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 389,157,9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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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 217,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150,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9%;217,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报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8,392,8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58,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9,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8,392,82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9,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58,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9,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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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2,001,48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80%;反对 32,673,2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83%;
弃权 3,727,6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66,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359%;32,673,277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974%;3,727,668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66%。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2,015,8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00%;反对 36,386,5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8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524%;36,386,55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47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2,015,8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00%;反对 36,386,5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8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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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524%;36,386,55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47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2,015,8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00%;反对 36,386,5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8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524%;36,386,55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47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2,015,8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00%;反对 36,386,5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8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524%;36,386,55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47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和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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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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