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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3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123083           证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
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15: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


                                                                             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 2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2023
    7.00                                                                    √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
    8.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
    9.00                                                                    √
                 报告>的议案》




                                                                                     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12.00                                                                  √
              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

   14.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0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议案 7、8、9、10 审议时,关联股东(如有)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
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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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
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
辰时代大厦 18 层证券业务部,邮编:1001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悦

    联系电话:010-82430973

    传真:010-82430999

    通讯地址: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 层)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82”,投票简称为“朗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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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
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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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案》

5.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7.00                                                     √
         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2023 年度薪酬与考
8.00                                                     √
         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
9.00                                                     √
         项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12.00                                                    √
         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13.00                                                    √
         案》

14.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

14.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0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

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

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