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2022 年度内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勤勉
尽责,独立履职,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监事会、董
事会、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现将公司
监事会在 2022 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监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
事一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
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22 年 1 月 17 日
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年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2022 年 3 月 25 日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次会议决议公告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2022 年 4 月 25 日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2022 年 4 月 26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2022 年 5 月 17 日
次会议决议公告 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2022 年 8 月 19 日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2022 年 8 月 29 日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会议决议公告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2022 年 10 月 2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日 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2 年 11 月 1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的议案》《关于拟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报酬及津贴标
日 次会议决议公告
准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09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日 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运作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经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决议能得以有效执行落实。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
务、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员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全面地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关审批制度,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
的行为。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及各项业务的健
康运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效
监督职能,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
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