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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4-1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 年 4 月)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
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
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考核指标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 2022 年净利润

                            为基础,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2)以公司 2022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能源互联网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能源互联网业务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 2022 年净利润

                            为基础,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及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合计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于 180%;(2)以公司 2022 年能源互联网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 年能源互联网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及 2024 年能源互联网营

                            业收入增长率合计不低于 12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

 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

 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归属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
 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
 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比例(S),具
 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
 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业务单元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
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
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如需)。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业务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业务部
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