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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9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所规定的条件、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4.85 万股限制性股
票。

                                          独立董事:阮毅、孟鸿、王爱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