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1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已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5 日和 2019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披露。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 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宁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总股本 157,531,500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89,938,1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092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 股份 88,388,4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108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549,6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83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549,6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83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 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吴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1.02 选举叶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1.03 选举吴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1.04 选举陈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1.05 选举程传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1.06 选举孟祥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 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王需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2.02 选举 BAI JIE(白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2.03 选举程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 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刘长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3.02 选举王元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88,388,4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8.2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 份的 0.0001%。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修改< 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89,928,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893%,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1,540,06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股份的 99.380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 0.6195%,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刘晓依、高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 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