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0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红土鑫
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红土鑫洲”)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截止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通过大
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75,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有关
内容如下:
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1,340,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20%,
红土鑫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319,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4%。上述
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60,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94%。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51,89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6%。
以上减持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8 34.37 170,000 0.1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9 33.03 300,000 0.19%
深圳市创新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30 34.18 100,000 0.06%
投资集团有
集中竞价交易 2019/2/11 32.92 100,000 0.06%
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19/2/12 37.00 159,940 0.1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2/13 38.65 7,400 0.005%
北京红土鑫 大宗交易 2019/1/21 22.77 658,000 0.42%
洲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8 32.91 80,000 0.05%
合伙)
合计 -- -- 1,575,340 1.000016%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前持有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1 次,减持均价为 22.77 元/股;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7 次,减持均价为 34.12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40,014 7.20% 10,502,674 6.66%
深圳市创新投
其中:无限售条
资集团有限公 11,340,014 7.20% 10,502,674 6.66%
件股份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319,996 2.74% 3,581,996 2.27%
北京红土鑫洲
其中:无限售条
创业投资中心 4,319,996 2.74% 3,581,996 2.27%
件股份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 15,660,010 9.94% 14,084,670 8.93%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承诺。
2、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
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
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2、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