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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1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于
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曲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了解其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未曾发现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
意补选陈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需如            BAI JIE(白杰)         程文龙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