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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3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二、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属
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需如            BAI JIE(白杰)         程文龙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