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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7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于2022
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公司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
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聘任的首席
执行官(CEO)(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学历、专业素养、工作履历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 经审查,本次聘任的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创业板
上市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惩戒的其他情况。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聘任唐源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持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为持续完善核心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
予持有人权利义务,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事业合伙人,弘扬企业家精
神,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
    3.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
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1.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本次延期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和行业
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丽               张慕仁               程文龙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