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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BAI JIE,已离任)2023-04-27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
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职期间应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BAI JIE          1               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每次
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
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
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专业优
势,积极提出建议,关注风险控制。严格审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
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
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间及董事届次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5 日第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1      三届董事会第二                                                同意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十八次会议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
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1.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
出席会议 1 次。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充分了解其任职资格、履历情
况等,分析其对公司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
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尤其是财务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
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
东利益尤为重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2 年度的信息披露
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
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述职人:_____________
                                              (BAI JIE)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