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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动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18-12-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智动力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期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
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或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
关银行申请 50,0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并向相
关银行提供信用担保,该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如
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上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
延至贷款到期或担保合同到期。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将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到期。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增加 50,0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或贷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并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就上述授信额度向相关银行提供信用担
保,担保期限为自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将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到期。


                                    1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
    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增加
    50,0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循
    环使用,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6 个月内有效,并拟以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就上述授信额度向相关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相关议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 36 个月。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上述担保有效期,但
    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或担保合同到期。本次银行授信额度
    主要用于包括质押借款、担保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具体融资金额
    及担保事宜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不限于办
    理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合同文件的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与相关银行无关联
    关系。

        因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故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与公司关系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主体

   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相关合作银行   不超过 5 亿人民币
  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注:1.公司后期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
    2.以上拟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及提供担保
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 称: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497004XE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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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 352 号
     法定代表人:刘炜
     注册资本:207,172.80 万元
     成立时间:2004 年 07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07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品、
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
(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
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
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836,130,555.34       225,248,327.92   610,882,227.42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938,105,630.70       339,088,278.84   599,017,351.86

         时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年度           435,419,489.40       1,948,425.72     2,015,274.26

  2018 年 1 月至 9 月      240,333,956.69       -17,971,751.31   -9,626,475.56

    注: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名 称: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UAW2M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小布二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陈丹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胶粘制品、不干胶贴纸、绝缘材料、五金制品、塑
胶制品、电子器件、手机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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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8,214,553.68       111,700,693.12   6,513,860.56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157,681,238.40       182,984,173.48   -25,302,935.08
         时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年度           50,415,082.41        -2,690,325.39    -2,774,627.77
  2018 年 1 月至 9 月      25,537,627.76        -31,998,166.14   -31,816,795.64
    注: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名 称: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061469531R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新大道科技园 A2 栋二楼 208 室
     法定代表人:刘炜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0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1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科技产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89,292,568.43        80,465,448.77    8,827,119.66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133,770,507.52       125,447,336.43   8,323,171.09
         时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年度                0.00            -1,496,666.63    -1,266,830.24
  2018 年 1 月至 9 月           0.00             -465,286.07      -503,948.57
     注: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名 称: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公司
     企业编号:250054648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越南永福省平川县雷乡平川工业区 14 号
     法定代表人:冯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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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 万美金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4 月 06 日至长期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18,482,872.96       58,312,549.10   160,170,323.86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277,210,534.39       42,307,472.06   234,903,062.33
         时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年度           148,000,120.37       57,835,993.46   57,835,993.46
  2018 年 1 月至 9 月      210,795,356.50       49,346,650.13   49,346,650.13
    注: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
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
超过经审批的累计担保额度。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
     智动力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故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额度并提
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
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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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智动力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
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或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
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攀          欧阳志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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