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0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02 月 14 日—2019 年 02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2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2 月 14 日下午 15:00—2019 年 02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4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5,460,766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6.1502%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0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2
中小股东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74,425
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3.1784%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
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刘炜先生、吴
雄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三年。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吴加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2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2 选举陈奕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3 选举刘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4 选举吴雄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柯东洲先生、杨文先生、郭新梅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3
异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2.01 选举柯东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2 选举杨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3 选举郭新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月燕女士、赖晓霞女士二人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卓
4
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三年。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3.01 选举刘月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2 选举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类型
票数 比例(%)
A股 95,460,766 100.0000%
中小投资者 6,574,425 10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宋幸幸律师、刘中祥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5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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