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5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02 月 22 日上午 10:30 在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
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0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由董事吴加维先生主持,应参与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加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奕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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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吴加维先生、郭新梅女士、杨文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由吴加维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吴雄仰先生、郭新梅女士、柯东洲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郭新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炜先生、郭新梅女士、柯东洲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柯东洲先生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吴加维先生、郭新梅女士、杨文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提名委
员会,由杨文先生任主任委员。
(四)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曾腾飞先生、鄢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曾腾飞先生、鄢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腾飞、鄢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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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10号
联系电话:0769-89890150
传 真:0769-89890151
电子邮箱:ztf@szcdl.com、zhi.yan@szcdl.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2 月 25 日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吴加维,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加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7,879,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5%。吴加维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奕纯女士系夫妻关系,吴加维先
生和陈奕纯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吴加维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2、陈奕纯,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奕纯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41,006,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2%。陈奕纯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加维先生系夫妻关系,陈奕纯女
士和吴加维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陈奕纯女士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3、曾腾飞,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深圳市三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曾腾飞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曾腾飞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鄢芷,女,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鄢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