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04 月 24 日上午 11:30 在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
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04 月 12 日以书面通知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卓君女士主持,应参与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与会议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
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18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实际
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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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报告》,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认为:2018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的审计
机构,聘用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审计
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 2018 年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1,013,834.42 元。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848,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共计派发
2,068,48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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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遵循了全面性、
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的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规定,
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
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九) 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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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内容,并对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认为公司 3 名原激励对象李杰、朱海鸿、周石岐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 2018 年度业绩未达标,同意
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失效,并回购注销 81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
授予的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
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0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