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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0-11-18  

                        股票简称:智动力                                       股票代码:30068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 352 号)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月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审核批准及注册批复不
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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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释   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一、公司概况......................................................................................................... 7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7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7
     六、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1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2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2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27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28
     四、募集资金投向............................................................................................... 2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0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0
     七、本次发行涉及标的资产的估值................................................................... 30
     八、本次发行所涉及资产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0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31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3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32
     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57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5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6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65
     一、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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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66
   三、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72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方式及定价结果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77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82
   六、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估值情况............................... 83
   七、本次收购形成商誉的情况........................................................................... 85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8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8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8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87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88
   二、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88
   三、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89
   四、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风险........................................................................... 89
   五、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89
   六、标的公司对 OPPO 的销售收入对估值影响较大的风险 .......................... 89
   七、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90
   八、标的公司产品技术路线选择风险............................................................... 90
   九、标的公司无法完成承诺业绩的风险........................................................... 90
   十、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90
   十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91
   十二、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91
   十三、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的风险................................................................... 91
   十四、审批风险................................................................................................... 91
   十五、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91
   十六、发行风险...................................................................................................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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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93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93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 93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9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9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00
      三、保荐机构声明............................................................................................. 101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10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0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106
附表 1.........................................................................................................................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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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智动力、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发行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募集说明书               指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周桂克持有的广东阿特斯科
本次交易                   指
                                技有限公司49%股权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之发行期首日
智动力有限                 指   发行人的前身深圳市智动力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香港智动力                 指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智动力有限公司
阿特斯、标的公司           指   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斯度诚                 指   三明市沙县斯度诚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
A股                        指   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周桂克持有的标的公司576.50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
标的资产                   指
                                股权比例为49.00%)
《股权收购协议》《附条件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桂克之附条
                           指
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评估、评估机构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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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东阿特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日
报告期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表 面 贴 装 技 术 , 英 文 名 称 为 “Surface Mount
SMT                     指   Technology”,将电子元器件贴装到印制电路板上,经
                             过整体加热实现电子器件的互联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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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04,424,800 元
法定代表人        刘炜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26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8 月 4 日
股票简称          智动力
股票代码          300686
注册地址及邮政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 352 号
编码              邮政编码:518118
办公地址及邮政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小布二路 10 号
编码              邮政编码:523705
电话号码          0769-89890150
传真号码          0769-89890151
互联网网址        www.szcdl.com
电子邮箱          szcdl@szcdl.com
                  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
                  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
                  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经营范围          证>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
                  经营)。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9,176,355            33.84%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69,137,955            33.8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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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境内自然人持股                                                 69,137,955              33.82%
 4、外资持股                                                        38,400               0.0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38,400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248,445              66.16%
 1、人民币普通股                                               135,248,445              66.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04,424,800             100.00%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吴加维       境内自然人         47,879,986          23.42%         35,909,989
陈奕纯       境内自然人         41,006,355          20.06%         30,754,766         41,000,000
吴加和       境内自然人          8,204,757           4.01%                    -                   -
陈晓明       境内自然人          5,760,051           2.82%                    -                   -
云南智轩
明 企 业 管 境内非国有
                                 4,258,325           2.08%                    -                   -
理 有 限 公 法人
司
吴雄驰       境内自然人          2,230,763           1.09%                    -                   -
方翠飞       境内自然人          2,202,880           1.08%                    -                   -
杨智         境内自然人          1,320,060           0.65%                    -                   -
光大永明
资管-兴
业银行-
光大永明
           其他                  1,145,020           0.56%
资产聚财
121 号定向
资产管理
产品
彭金赐       境内自然人            982,400           0.48%
           合计                114,990,597          56.25%         66,664,755         41,000,000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204,424,800 股,吴加维先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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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公司 47,879,98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陈奕纯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 41,006,3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6%,吴加维、陈奕纯夫妇合计直
接持有公司 88,886,341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3.48%,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吴加维,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 2013 年
1 月,任智动力有限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奕纯,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 2013 年
1 月,任智动力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董
事长;2012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香港智动力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副董事长。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与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
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公司属于“C 制造业”,细分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市场研究公司 Future Market Insights(FMI)在其发布的消费电子市场调查
报告《消费电子市场:全球行业分析与机遇评估,2015-2020》中预测,2020 年
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将达到 2.98 万亿美元,市场容量巨大。消费电子当前主
要的特点如下:

    (1)消费电子行业国际化分工日益深化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未来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商和制造商
分工将更加明显,双方相辅相成,各具优势;一方面,国际知名品牌厂商掌握了
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核心技术和标准,逐渐将发展重心放在关键技术的研发、品
牌推广以及渠道建设上,生产阶段专业制造服务的比例不断加大,以降低成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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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能;另一方面,制造服务商通过不断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积累,将会以规模
化的制造、良好的质量、低廉的价格等优势,在消费电子制造领域取得进一步发
展。

    (2)产品升级与品类扩张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产品升级与品类扩张成为行业的主旋律。
消费电子产品升级通常是在已有零组件的基础上升级创新,对于上游各个细分领
域的龙头厂商而言,它们在技术储备、人才积累、客户资源、资本实力上的优势
将使其更受益于产品升级趋势。此外,由于单一产品通常市场空间有限,供应商
们通常会有较强的动力去扩张品类,国内供应商相对拥有更低的成本、更优质的
服务、更庞大的市场,在品类扩张中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在产品升级与品类扩张
两大动力的推动下,中国的优质消费电子精密组件供应商未来有望获得更大的销
售增长。

    (3)基础通用技术发展带动行业发展和需求

    随着 5G、AI、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通用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消
费电子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消费电子行业快速发展,传统消费电子产品不
断更新换代,新兴消费电子产品也不断涌现,产品的附加值亦随之提高。此外,
消费电子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等新需求的出现,进一步刺激了消费电子产品
更新换代的加速和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5G 作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与 4G 相比,具有高速率、低时延的特点,
使万物互联成为可能,推动通信进入海量数据+海量终端时代,将渗透到未来社
会各个领域。基于 5G 的重要性,全球主要国家均大力布局 5G 技术及相关行业
的发展,力争领导全球 5G 标准和行业发展。

    国家支持 5G 产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实施以及 5G 网络建设的大规模开展,都
将带动 5G 设备需求迅速增长,推动智能手机更新换代,智能手机、5G 基站相
关行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手机、基站等 4G 设备相比,5G 设备在计算
量方面显著提升,功耗更大,对散热性能的要求更高,传统散热材料与方案面临
着巨大的挑战,对新型材料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从而推动复合板材盖板、散热
组件等相关材料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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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消费电子精密器件下游主要为大型消费电子品牌商、代工商及组件商等,从
品牌和质量角度考虑,在供货中除考虑供应商的价格因素外,还会全面考察供应
商的产品质量、公司信誉、供应能力、财务状况和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认证时
间较长。消费电子品牌厂商经过严格的挑选和认证,仅选择少数经认证的供应商,
除非出现质量或交期问题,不会轻易更换。因此,优质的客户资源是行业内企业
竞争优势的集中体现。

    在未来发展中,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轻薄、智能化发展,以及消费者对产品
的安全性关注度提高,下游行业逐渐开始将消费电子精密器件作为其产品的重要
组件,对产品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对供应商的要求和考察更加严格。具备较大生
产规模、先进制造技术及专业化制造能力的业内企业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要
推动者,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享受下游行业发展及需求带动所带来的收益,行业
内综合实力突出的企业将更趋专业化和规模化,行业集中度将有所提升。

    2、主要竞争对手

    (1)领益智造(00260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领益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于 2018 年成功资产重组后更名注册,主营业务为新型电子元器件、
导电材料、导热绝缘材料、屏蔽防辐射材料的技术开发等,是一家集消费电子金
属结构件、内外部功能性器件、粘胶与屏蔽件于一体的综合供应商。

    (2)安洁科技(00263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 12 月成立于苏州。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
脑产品、通讯产品和其它消费电子产品内外部功能性器件,主要客户包括苹果、
惠普、摩托罗拉、华硕、索尼、戴尔、RIM、富士康等多家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的
品牌终端厂商及代工商。

    (3)恒铭达(00294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成立于苏州昆山市,主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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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精密功能性
器件,主要包括粘贴、固定、屏蔽、绝缘、缓冲、散热、防尘、防护等功能性器
件等。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立讯精密、和硕、广达、淳华、嘉联益、泰科电子
等。

    (4)通达集团(00698)

    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8 年,专注于全球智能移动通信及消费类
电子产品领域,涵盖手机、智能家电、汽车、家居及体育用品、网通设备及 5G
相关的业务,智能手机盖板是其主要业务之一。

    (5)飞荣达(300602)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11 月成立于深圳,主要产品为电磁
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主要客户包括华为、中兴、诺基亚、思科、
联想、微软和阿尔卡特-朗讯以及富士康、和硕、新美亚、捷普和伟创力等。

    (6)浙江兆奕(非上市公司)

    浙江兆奕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塑胶电池盖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研发和
生产高新技术、环保型消费电子类产品外壳、模内装饰件(IML/IMTL)、3D 复
合板工艺、薄膜与玻璃贴合工艺、薄膜与玻纤复合工艺,2018 年营业额超过 5
亿元。

    (7)美光达(非上市公司)

    东莞市美光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 2000 年,是一家集光学产品的开发,
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光学产品及超精密制造科技企业,具有雄厚的光学加工、精
密注塑、模具制造等科研和生产加工能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产品生产具有交期短、种类繁、批次多、更新
快等特点。因产品设计的差异性,需要根据产品的材料、生产工艺等因素进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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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化生产。

    公司根据订单、客户提供的产品预测需求量及产品库存安排生产,由生产计
划部门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市场部跟踪整个生产进度,确保准时交货,产品生
产完成后,由品质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模具和设备的采购,包括供应商的选择、签订
采购合同、跟踪采购进度、不良原材料更换或退货、协助原材料品质改善等。公
司原材料以直接向生产商采购为主,向代理商采购为辅。

    公司根据订单与客户提供的产品预测需求量,以及原材料的库存情况制定采
购计划,确定采购品种,向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模切、冲压工艺流程所需模
具根据客户定制产品的规格、形状、大小等特征,综合考虑生产工艺、效率、排
废等因素设计模具图纸,交由合格的模具生产商进行生产;设备采购由生产部门、
研发部门及采购部门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或设备的设计要求,经价格、质量、服
务等评估后确定最终的供应商。

    公司产品的部分原材料型号通常由客户指定,客户一并提供类似性能的材料
供公司备选,若公司选择使用类似性能材料,需获得客户对该种材料的认证。同
时,公司可以在精密器件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向客户推荐原材料。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制度,制定了《供应商选定评价管理办法》和《采购
管理程序》等,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品质运营、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能力、生产
能力、技术能力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导入新供应商,并定期对已有供应商
进行评价,判断是否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并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
限,客户均会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

    规模较大、知名品牌厂商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并定期进行评估。客
户首先通过了解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地位,产品质量、交货可靠性、交货周期
及灵活性、现有合作伙伴、包括近几年销售情况等,考察公司的基本情况;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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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质量体系的完整性、生产环境、生产工艺、设备、产能等,以此评估是否纳入
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后,一般会与客户签订框架性
协议,约定质量、交货、结算、物流、保密等条款。合作期间,客户会定期(通
常为每年一次)自行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价。对于部分终端品牌商,
公司需通过其合格供应商认证后才能向其上游组件厂商供应产品。

    4、研发模式

    公司一直注重科研投入,研发实力不断提升。目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涵
盖了消费电子功能性及结构性器件的设计、生产实施(设备改善、生产工艺创新
等)、产品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核心技术均由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获得。

    公司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科研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科研
项目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科研经费核算、科研人
员绩效考核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了良好的研发工作运行环境。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研
发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完善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吴加维、刘炜
等,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和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
力于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及新能
源汽车提供精密器件平台型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应用于手机、可穿戴设备
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应用品牌包括三星、华为、OPPO、vivo、小米等知
名手机及其他消费电子品牌。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先后通过了三星电子、三星视界、OPPO、vivo、
蓝思科技、欧菲光、东莞捷荣、比亚迪、长盈精密等知名消费电子及组件生产商
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及技术水平先进,先后取得 9 项发明专利、
83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2 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能够快速
组织各种种类、规模、尺寸的消费电子精密器件的生产;公司响应速度快,能为
客户提供从前期方案设计到批量生产的一站式服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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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系 ,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8 、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要求认证。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功能性器件主要有防护保洁类、粘贴固定类、缓冲类、屏蔽类、散热类、防
护引导类、标识类等,具体如下:

   分类                  功能                      典型产品                图例

             在手机或光电模组等组件的生产      玻璃盖板背面保
防护保洁类   过程中,实现对产品或组件的防      护膜、摄像头内部
             护、保洁,减少清洗、清洁环节      保护膜

                                               摄像头粘接背胶、
             实现器件间的物理连接与固定,使
粘贴固定类                                     屏幕粘接背胶、金
             产品更加轻薄,密合性更好
                                               属框熔接热熔胶

             避免或减弱震动在各部件之间的
                                               摄像头泡棉、听筒
  缓冲类     传导,有时也起密封、防尘、隔音
                                               泡棉、镜片泡棉
             等功能

             隔离和消除电磁波对其他电子元
             件产生干扰作用,以控制电场、磁    摄像头屏蔽用导
  屏蔽类     场和电磁波由一个区域对另一个      电布、天线屏蔽用
             区域的感应和辐射,从而保障电子    导电海绵、屏蔽罩
             元件的正常运作
             实现电子元器件工作时产生的热      电源散热硅胶片、
             量传递、扩散等功能,防止因电子    电池散热膜、处理
  散热类
             元器件温度过高而影响正常功能      器散热膜、触摸屏
             及寿命                            模组散热膜
             实现防尘、防刮、防反光、防爆等    镜片保护膜、摄像
             功能,若印刷上图案、文字等也能    头保护膜、电池盖
防护引导类
             起到标识、宣传、引导等功能,通    保护膜、屏幕防爆
             常使用在手机及其组件的表面        膜

             对产品的品牌、型号、性能参数、 电池标签、电子标
  标识类     原产地、警告事项、防伪等进行标 签、功能铭牌等、
             示说明,通常使用在产品的外部   防伪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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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性器件在手机中的典型应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2、消费电子结构性器件

   结构性器件主要有手机后盖板、车载中控面板、闪光灯罩、红外灯罩、接近
光灯罩、听筒网、智能手表心率盖板等,具体如下:

     分类                     功能                                 图例

                应用于手机后盖,不仅能够保护手机元
  手机后盖板
                器件,同时也能增强手机的美观效果

                应用于汽车中控视窗面板,具有增加视
 车载中控面板   窗透光率、防眩光、增强抗指纹能力的
                作用


   闪光灯罩     为手机的闪光灯提供均匀聚焦功能




   红外灯罩     为手机的红外光源提供导光功能




  接近光灯罩    为手机的光传感器提供导光功能




    听筒网      为手机听筒提供传声和装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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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功能                                     图例


智能手表心率盖      为智能手表传感器光源提供聚焦节能的
      板            功能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以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起家,近年来通过“内生+外延”并举的方
式进军消费电子结构性器件领域,目前已经从一家单一主业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供应商成长为一家具备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结构性器件”大批量供应能力
的综合性消费电子精密组件平台型企业。公司将现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
展客户资源,积极切入客户产品的前端需求,进一步扩大在存量客户供应体系中
的业务份额,增强客户粘性,同时提升自身产能及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
模。

(二)未来发展战略

    随着 5G 通信技术商用进程的加快,对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技术革新和进
步形成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进而促使智能终端上游零部件产业的升级。公司自
2018 年起开始布局和储备 5G 领域的相关技术及产品,基于下游市场的发展契机,
公司将在现有技术储备、销售渠道、客户资源、人员团队等积累上进行有序业务
扩张,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打造全球级别的消费电子精密组件平台型企业。

六、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一)公司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阿特斯及度润光电于 2019 年纳入到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环保行政处罚
受到行政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政处罚决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处罚主体                  定书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阿特斯 FQ-00001 往复机喷        (1)关闭相关的生
 阿特斯
              年 1 月 9 日出具《行政处罚    漆 工 序 废 气 排 放 口 1# 总   产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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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行政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政处罚决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处罚主体               定书
             决定书》东环罚字[2020]153    VOCs 浓度超 1.6 倍;自动       (2)整改后经环保
             号)                         喷漆及移印工序废气排放         部门现场勘察无问
                                          口 2#总 VOCs 浓度超 3.0        题
                                          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20 万元

   2、税务行政处罚
受到行政处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政处罚决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罚主体                   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阿特斯科技 2016 年 7 月    加强业务的真实性
               第三稽查局于 2019 年 2 月
                                              偷税行为处以所偷税款       审查,严格按照双
               12 日出具《税务行政决定书》
                                              50% 的 罚 款 , 即         方业务单据进行对
               (深税三稽罚[2019]100062
                                              234,954.24 元              账与开票
               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购买“身份证识别
               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出具《税   阿特斯虚假申报个人所       核验系统”,避免
               务处行政决定书(简易)》       得税-工资薪金的违法        员工虚假身份证入
               (东税大岭山简罚[2020]32       行为处以 1,000 元罚款      职导致的个税争议
               号)                                                      受到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大岭山税务分局于 2019 年 4                                已缴纳罚款,制定
                                              阿特斯发票丢失,处以
               月 12 日出具《税务行政处罚                                了发票流转签核流
                                              50 元罚款
               决定书(简易)》(东税大                                  程
               岭山简罚[2019]150246 号)
                                              阿特斯未按照规定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
                                              办理申报和报送纳税资
  阿特斯       税务局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
                                              料(税种:印花税,所
               出具《税务行政决定书(简
                                              属期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易)》(深龙税简罚
                                              2009 年 9 月 30 日),
               [2019]124112 号)
                                              处以 800 元罚款
                                              阿特斯未按照规定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
                                              办理申报(税种:增值
               税务局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
                                              税,所属期 2018 年 10
               出具《税务行政决定书(简                                  已缴纳罚款,进行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易)》(深龙税简罚                                        了员工培训
                                              31 日),处以 50 元罚
               [2019]116686 号)
                                              款
                                              阿特斯未按照规定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       办理申报(税种:个人
               税务局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    所得税(工资薪金所
               出具《税务行政决定书(简       得),所属期 2019 年 1
               易)》(深龙税简罚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019]116689 号)              31 日),处以 50 元罚
                                              款
                                              对越南智动力 2015 年
               永福省税务局于 2018 年 8 月    至 2017 年个人所得税
                                                                         已缴纳罚款,进行
越南智动力     16 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追 收 , 处 以 罚 款
                                                                         了员工培训
               (7434/QD-CT)                 111,720,224 越南盾(约
                                              合 3.35 万元人民币)


                                         1-1-18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受到行政处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政处罚决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罚主体                  定书
                                            对越南智动力 2015 年
                                            至 2018 年外国承包商
                永福省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        已缴纳罚款,进行
                月 25 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税追收,处以罚款            了员工培训
                书(9461/QD-CT)
                                            472,112,069 越南盾(约
                                            合 14.17 万元人民币)
                                            对越南智动力的消防违
                永福省公安于 2020 年 6 月                               已缴纳罚款,正在
                                            规 行 为 处 以 罚 款
                26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议》                             根据有关机关的要
                                            23,000,000 越南盾(折
                1440/QD-XPVPHC 号                                       求进行整改
                                            合人民币约 6,700 元)

       3、人力资源处罚
受到行政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政处罚决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处罚主体                 定书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各部门的加班申请
                                            阿特斯安排 40 名员工超时
             局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出具                               均需通过审批以控
                                            加班加点违反《中华人民共
 阿特斯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                                    制加班时间,避免
                                            和国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
             书》(东人社监字[2019]第                                  加班超时等用工风
                                            处以 12,000 元罚款
             17-061 号)                                               险

       综上,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均已完成整改。

(二)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项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2 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
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                           是否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
序号                             处罚事由
           政处罚决定书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阿 特 斯 FQ-00001
                           往复机喷漆工序
                           废气排放口 1#总          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5 月出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VOCs 浓度超 1.6          的说明,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 倍;自动喷漆及移         为。
 1
        ( 东 环 罚 字 印工序废气排放               综上,该等环保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2020]153 号)     口 2#总 VOCs 浓度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超 3.0 倍的违法行        重大违法行为。
                           为,处以罚款 20
                           万元
                                                    (1)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对阿特斯科技
                                                    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不缴或者少缴应纳
        市税务局第三稽查     2016 年 7 月偷税行
                                                    税款 100 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
 2      局:《税务行政决定   为处以所偷税款
                                                    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书》([2019]100062   50% 的 罚 款 , 即
                                                    10%以上的,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
        号)                 234,954.24 元
                                                    件。本次行政处罚中,阿特斯所偷税款为

                                           1-1-19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                          是否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
序号                            处罚事由
         政处罚决定书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69,908.48 元,因此,不缴或少缴税款金
                                                 额未达到前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标准。
                                                 (2)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
                                                 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附件《广东省
                                                 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
                                                 简称“裁量基准”),纳税人不缴或者少
                                                 缴应纳税款而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0.5 倍罚款的,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
                                                 本次行政处罚按照阿特斯所偷税款 50%
                                                 的处以阿特斯 234,954.24 元罚款,属于情
                                                 节“较轻”的情形,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
                                                 大且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阿特斯的税收不规范行为发生在公司收
                                                 购阿特斯之前,阿特斯目前已将厂区搬迁
                                                 至东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出具东税电征信(2020)486 号《涉税征
                                                 信情况》,除阿特斯因发票丢失处以 50
                                                 元及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被处以 1,000 元
                                                 罚款外,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该等税务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裁量基准》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
                                                 假计税依据的被处以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
                                                 下罚款的,属于情节严重。本次行政处罚
       市税务局:           阿特斯虚假申报
                                                 金额为 1,000 元,属于情节较轻情形,该
       《税务处行政决定     个人所得税-工资
 3                                               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且情节严重的违
       书(简易)》(东税   薪金的违法行为
                                                 法行为。
       大 岭 山 简 罚       处以 1,000 元罚款
                                                 综上,该等税务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2020]32 号)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裁量基准》的规定,纳税人因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                          丢失被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的,属于情
       市税务局大岭山税                          节较轻的情形。
       务分局:                                  本次行政处罚仅被处以罚款 50 元,情节
                            阿特斯发票丢失,
 4     《税务行政处罚决                          较轻,不属于重大且情节严重的违法行
                            处以 50 元罚款
       定书(简易)》(东                        为。
       税 大 岭 山 简 罚                         综上,该等税务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2019]150246 号)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阿 特 斯 未 按 照 规 根据《裁量基准》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定 期 限 办 理 申 报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
       市龙岗区税务局:     和 报 送 纳 税 资 料 料被处以 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
       《税务行政决定书     (税种:印花税, 款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5
       (简易)》(深龙税   所属期 2009 年 9 该等行政处罚金额分别为 800 元及 50 元,
       简 罚 [2019]124112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情节较轻,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且情
       号)                 月 30 日),处以 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800 元罚款           综上,该等税务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1-1-20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                            是否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
序号                             处罚事由
         政处罚决定书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阿特斯未按照规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定期限办理申报        重大违法行为。
       市龙岗区税务局:
                             (税种:增值税,
       《税务行政决定书
 6                           所属期 2018 年 10
       (简易)》(深龙税
                             月 1 日至 2018 年
       简 罚 [2019]116686
                             12 月 31 日),处
       号)
                             以 50 元罚款
                                                   根据《裁量基准》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阿特斯未按照规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定期限办理申报
                                                   料被处以 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
       市龙岗区税务局:      (税种:个人所得
                                                   款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税务行政决定书      税(工资薪金所
 7                                                 本次行政处罚金额为 50 元,因此该违法
       (简易)》(深龙税    得),所属期 2019
                                                   行为不属于重大且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简罚[2019]11668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综上,该等税务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
             号)            年 1 月 31 日),
                                                   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处以 50 元罚款
                                                   重大违法行为。
                             对越南智动力
                             2015 年至 2017 年
          永福省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追收,      根据越南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于纳税义务
 8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 以 罚 款           人申报有误导致少缴税款或多退税款的
        (7434/QD-CT)       111,720,224 越 南     行为处以少缴税款或多退税款金额的
                             盾(约合 3.35 万元    20%罚款,同时纳税义务人还应依法足额
                             人民币)              缴纳少缴税款并支付滞纳金。越南智动力
                             对越南智动力          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补缴了税款及相应
                             2015 年至 2018 年
                             外国承包商企业        的滞纳金。
                             所得税和个人所        根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越南分所出具
                             得税追收,处以罚      的《法律意见书》并经保荐人核查,越南
                             款 472,112,069 越     智动力已按照处罚决议的要求缴纳罚款
                             南盾(包括少缴税      并进行了整改。该处罚未对其合法存续造
          永福省税务局                             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越南智动力发
 9      行政处罚决定书       款涉及的罚款
        (9461/QD-CT)                            展状况良好,业绩水平逐年上升。除上述
                             468,612,069 越南
                                                  行政处罚之外,越南智动力在报告期内未
                             盾 及 未 及 时 签 署 有其他税务方面行政处罚情况。
                             确 认 税 务 公 文 涉 综上,越南智动力的上述税务方面的行政
                             及的罚款 3,500, 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
                                                  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000 越南盾,约合
                             14.17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该适用规则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      阿特斯安排 40 名
                                                  将违法程度分为“较轻” “一般”和
       社会保障局:          员工超时加班加
                                                  “严重”档次,其中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
       《劳动监察行政处      点违反《中华人民
 10                                               每人 4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
       罚决定书》(东人社    共和国劳动法》第
                                                  算并处以罚款的属于情节“严重”。本行
       监字[2019]第 17-061   41 条规定,处以
                                                  政处罚是按照每人 300 元的标准处以罚
       号)                  12,000 元罚款
                                                  款,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该等
                                                  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且情节严重的违法

                                          1-1-21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行政处罚单位及行                       是否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
序号                           处罚事由
           政处罚决定书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行为。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证明及相关核查,阿特斯在报告期内不存
                                                在因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该等人力资源行政处罚不属于严重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越南政府 167/2013/ND-CP 号《议定》
                                                第 36 条第四款第 b 项:“改造、扩建工程
                                                或施工、使用过程中改变房子、工程用途
                                                时未依法重新报批的,处以 800 万以上
                                                1,500 万越盾以下罚款。67/2013/ND-CP
                                                号《议定》第 4 条第二款规定:本议定第
                                                二章(第 5 条至第 65 条)规定的处罚金
                           对越南智动力的
                                                额适用于自然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对于组
        永 福 省 公 安 消防违规行为处
                                                织(非自然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处
11      1440/QD-XPVPHC     以罚款 23,000,000
                                                罚金额为自然人处罚金额的 2 倍”。
        号《行政处罚决议》 越南盾(折合人民
                                                根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越南分所出具
                           币约 6,700 元)
                                                的《法律意见书》并经保荐人核查,越南
                                                智动力本次被处罚 23,000,000 越南盾,处
                                                罚金额较小,且并未被责令拆除违规工
                                                程,不会对越南智动力的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投资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

       综上,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系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日常经营中因工作不
规范或管理疏忽导致的偶发性事件,不具有违法的重大恶意,未造成较大社会影
响,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

(三)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
质性的法律障碍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 11 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六)最近三年存在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不属于严重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
处罚事项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1-1-22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消费电子行业市场容量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受益于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和产品功能的推陈出新,人们对智能手机、可穿
戴设备等消费电子移动终端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据市场研究公司 Future Market
Insights 预测,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 2020 年将达到 2.98 万亿美元,市场容量
巨大。

    智能手机方面,根据 IDC 统计数据,2016 年至 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维持在 14-15 亿台的历史高位区间,并预计智能手机出货量随着新兴市场经济的
发展以及 5G 通信技术商用进程的加快将重新回归上涨趋势,2022 年有望超过
16.80 亿台,较 2018 年增长 19.57%,全球智能手机年平均出货金额预计将稳步
提升至近 6,000 亿美元。

    可穿戴设备方面,根据 IDC 预测数据,2023 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总出货
量将超过 3 亿件,较 2019 年出货量增长 35.62%,发展前景可观。2019 年至 2023
年可穿戴设备细分领域出货量预测如下:
                                                                   出货量单位:百万件
                    2019E           2019E         2023E          2023E      2019-2023
     出货量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CAGR(E)
    智能手表               91.8        41.2%          131.6         43.5%           9.4%
    智能手环               54.2        24.3%           55.0         18.2%           0.3%
  智能耳戴设备             72.0        32.3%          105.3         34.8%         10.0%
      其他                  5.0         2.2%           10.4          3.4%         20.3%
      合计                222.9      100.0%           302.3       100.0%           7.9%

    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精密组件行业,其产品作为消费电子智能终端功能实现
不可或缺的硬件支持,发展前景广阔。

    2、新兴市场成为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促使产业加速转移

    印度、东盟地区、非洲等新兴市场人口基数超过 30 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手机行业发展相对滞后,人均手机保有量较小,市场空间巨大。根据 IDC 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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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据,上述新兴市场 2018 年手机合计出货量为 7.06 亿部,出货金额为 674.03
亿美元,2011 年至 2018 年出货量和出货金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5.70%和
8.95%,增速较快,高于全球出货量和出货金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1.42%和 7.16%。
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红利的释放以及通讯技术设施的建设将推动新兴市场的销
售规模在未来实现快速增长,2022 年新兴市场出货金额将达到 832.54 亿美元。

    另一方面,近年来新兴市场积极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在政策方面给予
外商投资较大的优惠幅度。以越南为例,2015 年越南出台了新的《投资法》,
大力简化外商投资行政审查手续,在所得税政策、土地政策、关税政策等方面进
一步给予了更大的支持和优惠,并与尽可能多的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贸易协议。

    得益于巨大的市场潜力、政策优惠及人工成本优势,三星、OPPO、vivo、
小米等终端厂商积极在新兴市场建设生产基地,布局产能。为贴近客户需求,更
高效、迅捷地为终端厂商服务,国内外实力雄厚的产业链上游企业亦将跟随客户
的步伐在新兴市场投资设厂,带来了消费电子产业转移的新浪潮。

    3、5G 时代创造历史机遇,技术、材料革新激发全新产业活力

    自 2018 年起,5G 已在美国、韩国、欧洲等国家开始逐步商用。我国于 2019
年 6 月颁发 5G 牌照,正式进入 5G 商用元年。5G 的传输速率、频率、信号强度
等较 4G 均有显著提升。5G 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
子产业革新,进而推动上游相关组件的产业升级。

    (1)5G 为复合板材盖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5G 通信下,天线数量增多、功能增强且电磁波穿透能力变弱,具有屏蔽电
磁波特性的金属机身已不再适合高频通信时代,而 3D 玻璃和陶瓷等材料成本过
高,复合板材盖板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复合板材是将 PC(聚碳酸酯塑料)
和 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又称亚克力/有机玻璃,一种热塑性塑料)两种
原料通过共挤工艺制得的复合塑料材料,可以很好满足 5G 通信对设备机身的要
求。5G 的发展为复合板材盖板带来了新的市场发展机遇。

    (2)5G 通信促使散热组件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

    就 5G 智能手机而言,由于数据传输量大增且功能更为复杂,对芯片、模组
的集成度要求更高,使得设备功耗和发热密度不断提升。为保障手机运行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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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散热器件的需求将大幅增长。根据 Yole 发布的预测数据,2020 年全球智能手
机散热组件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36 亿美元。

    此外,5G 产业的发展需建立在 5G 基站覆盖率不断提升的基础上,而 5G 基
站是一个高耗能、高功率的设备集成系统,其对散热组件也存在大规模的需求。
根据赛迪发布的预测数据显示,5G 基站将由中低频段的宏站和高频段的小站组
成,预计 5G 宏站将建设 475 万个,5G 小站将建设 950 万个,5G 基站总数量将
是 4G 基站的 1.1-1.5 倍。未来随着 5G 基站建设进程的推进,对散热组件将形成
更广阔的市场需求。

    4、公司深耕消费电子功能性与结构性器件,致力于提供精密器件平台型一
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自 2004 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消费电子领域,致力于为智能手机、平
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及新能源汽车提供精密器件
平台型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贯彻“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良好的品质”为核心的经营理念,
经过十余载的精耕细作,在管理、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完善、成
熟、先进的运营体系;在亚太地区形成以深圳、东莞、越南、韩国为核心的生产
基地及研发中心;在业内与三星、谷歌、OPPO、vivo、蓝思科技、欧菲光等国
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未来公司将抓住 5G、复合板材以及车载电子器件等领域的爆发机会,形成
以消费电子器件为基本盘,车载电子、精密光学器件等重点突破的多元化全方位
的业务结构。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大国际市场的开发与服务力度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在中国市场的用户增长红利见顶,国内市场格局趋于
稳定,三星、OPPO、vivo、小米等终端厂商纷纷在东南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投资设厂,布局产能,大力拓展新兴市场。公司作为消费电子精密组件的知名供
应商,已积累了品牌、产品、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丰富经验与竞争优势,具有技
术输出、海外建设的基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对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一方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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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满足三星等现有核心客户的产能匹配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形成国际化布局的先发优势,开拓新客户,扩大市场占有
率。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发挥自身优
势,加大国际市场服务与开发力度,优化产能布局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
措,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2、抓住 5G 时代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G 通信技术商用进程的加快,对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技术革新和进步形
成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进而促使智能终端上游零部件产业的升级。公司自 2018
年已开始布局和储备 5G 领域的相关技术及产品,本次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手机
复合板材盖板和散热组件产品等生产线的投资。上述产品均为 5G 智能手机及 5G
基站所广泛应用的零部件,具备广泛的新增市场空间。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基于下游市场的发展契机,在现有技术储备、销
售渠道、客户资源、人员团队等积累上的有序业务扩张,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
的产品结构,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

       3、优化整合产业资源,加强协同效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消费电子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通过并购的方式整合优质资源是迅速提
升服务能力、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手段。公司目前已持有阿特斯 51.00%的股权,
经过两年的磨合,双方在管理、业务及研发等多个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
在消费电子精密组件领域形成了强大的合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阿特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阿特斯少数股权的收
购,有利于提高阿特斯的管理决策效率,进一步发挥双方协同效应;有利于提高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做强做大主业、增厚业绩、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匹配全球化产业布局,助力企业高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全球布局日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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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公司逐步实现集团化运营。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的不均衡,公司内部及各
子公司之间已形成不同平台、功能和数据彼此独立的财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
存的局面。为了提升集团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有必要建成具有统一集成、灵活
高效、多维协同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为科学高效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

    本次募投资金拟用于升级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
实施供、销、人、财、物集成管理,为公司的决策、计划、控制和经营业绩评估
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盈利
能力。

    5、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公司通过“内生+外延”的方式深耕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布局,实现了业绩的
快速增长。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7.43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67.70%。
与此同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不断攀升,由 2018 年末的 43.81%上升至 2020
年 6 月末的 58.04%。

    本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
规模不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流动比率,增强偿债能
力,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优化财务状况,为公司的健康和持续稳定发展奠
定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
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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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04,424,800 股的
30%,即 61,327,440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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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
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届时的持
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
生产基地改建项目”、“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
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84,507.00            59,700.00
 1-1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8,986.00            47,800.00
 1-2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5,521.00            11,900.00
  2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25,625.00            18,751.00
  3       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34,300.00            34,300.00
  4       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889.21             1,692.60
  5       补充流动资金                                    35,556.40            35,556.40
                          合计                           181,877.61           150,000.00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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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
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204,424,800 股,吴加维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 47,879,98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陈奕纯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 41,006,3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6%,吴加维、陈奕纯夫妇合计直
接持有公司 88,886,341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3.48%,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 61,327,440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吴加维、陈
奕纯夫妇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33.45%,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涉及标的资产的估值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119 号),本
次发行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具体结果如下:
阿特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70,242.00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13,557.86 万元,
评估增值 56,684.14 万元,增值率为 418.09%。本次发行股票涉及收购阿特斯 49.00%
股权,其对应的估值为 34,418.58 万元,交易双方协商作价 34,300.00 万元。

八、本次发行所涉及资产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发行涉及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周桂克持有阿特斯 49%股权,本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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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阿特斯 100%股权。

    根据阿特斯与上市公司 2019 年的财务报告及交易定价情况,相关指标计算
如下:
                                                                           单位:万元
                            49.00%股权
   项目         阿特斯                        交易金额     上市公司          占比
                             对应金额
资产总额        49,364.03     24,188.37        34,300.00    179,278.44         19.13%
资产净额        13,557.86      6,643.35        34,300.00     75,700.51         45.31%
营业收入       103,178.88     50,557.65                     174,252.48         29.01%
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比以有关指标与交易金额孰高确定。

    标的资产营业收入超过 5,000 万元,与公司相比,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
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占比均未超过 50%,未达到《持续监管办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因此,本次收购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和同意,以及获得批准和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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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
生产基地改建项目”“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84,507.00            59,700.00
 1-1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8,986.00            47,800.00
 1-2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5,521.00            11,900.00
  2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25,625.00            18,751.00
  3       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34,300.00            34,300.00
  4       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889.21             1,692.60
  5       补充流动资金                                    35,556.40            35,556.40
                           合计                          181,877.61           150,000.00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包括“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以及“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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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拟在越南永福省建设生产基地,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
施,建成复合板材盖板、听筒网、闪光灯罩以及智能手表心率镜片盖板等产品的
生产车间。

      本项目总投资额 68,986.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7,800.00 万元,具体投资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金额占比
  1     建设投资                   9,121.00              6,100.00              13.22%
  2     设备投资                  43,792.00            41,700.00               63.48%
  3     预备费                     2,646.00                     -               3.84%
  4     铺底流动资金              13,427.00                     -              19.46%
                 合计             68,986.00            47,800.00              100.00%

      本项目运营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52,1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26,509.27 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2)项目经营前景

      公司凭借自身在消费电子结构件方面丰富的生产、运营及研发经验,通过在
越南建设生产线,加强了对南亚、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的覆盖力度,实现了贴近服
务核心客户的目标,强化了企业的全球化布局。随着项目的实施以及产能的释放,
公司的越南子公司将更具备更强产品交付能力,快速、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进
一步支撑公司的整体业绩。

      (3)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项目的建成,将增强公司对下游产业的配套能力,扩大核心优势产品的市
场供应规模,增强公司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市场影响力。同时,越南地区更具优势
的人工和税负成本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强化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
力。

      (4)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项目不需新增用地,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取得越南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各
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发的《投资许可证》,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取得越南永福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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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签发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决议》,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取得深圳市商务局批复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本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目前已实现部分投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越南结构件项目已经投入金额 15,098.81 万元,实
现小批量生产,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资本性    董事会前     截至 2020 年 6 月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金额            支出      投入金额     30 日投入金额
建设投资         9,121.00        6,100.00       是          2,820.69           7,789.65
设备投资        43,792.00       41,700.00       是          1,637.31           7,309.16
预备费           2,646.00               -       否                 -                   -
铺底流动资金    13,427.00               -       否                 -                   -
    合计        68,986.00       47,800.00                   4,458.00          15,098.81

    (5)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项目具体工作包括研究与设计、工程施工、设
备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设备调试、试产等,项目第 2 年设计产能约为为 50%,
第 3 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

    (6)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消费电子产业的相关政策,具有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
同时公司具有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具
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7)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为 68,986.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7,800.00 万元,如果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

    (8)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过程

    本项目测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项目达产收入 252,100.00 万元、
净利润 28,434.32 万元。

    ①营业收入测算

                                      1-1-34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复合板材盖板、闪光灯罩、听筒网、智能手表心率镜
片盖板等产品销售,以项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销售价格
参考现有产品价格、客户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测算如下: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复合板材盖板、闪光灯罩、听筒网、智能手表心率镜
片盖板等产品销售,以项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销售价格
参考现有产品价格、客户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测算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T+3 至 T+10
        复合板材盖板收入(万
                                             -         120,000.00          240,000.00
        元)
 1      数量(万件)                         -               4,800              9,600
        单价(元)                           -               25.00              25.00
        闪光灯罩收入(万元)                 -              500.00           1,000.00
 2      数量(万件)                         -               2,500              5,000
        单价(元)                           -                0.20               0.20
        听筒网收入(万元)                   -              750.00           1,500.00
 3      数量(万件)                         -               2,500              5,000
        单价(元)                           -                0.30               0.30
        智能手表心率镜片盖板
                                             -           4,800.00            9,600.00
        收入(万元)
 4      数量(万件)                         -                400                 800
        单价(元)                           -               12.00              12.00
                       合计                            126,050.00          252,100.00

       ②成本费用测算

       营业成本包括工资及福利、折旧与摊销、制造费用等,工资及福利参考越南
智动力现有员工工资水平及增加人数计算;折旧与摊销测算,参考公司现行的折
旧摊销政策;制造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测算。

       销售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3%
计算。

       管理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9%
计算。

       ③税金测算


                                    1-1-35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根据越南永福省工业区管理局向越南智动力签发的《投资登记证》,越南智
动力所得税享受两免四减半的优惠政策,越南企业所得税率取 20%,第四至第七
年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10%计缴,第八至第十年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20%计缴。

       综上,本项目效益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1       营业收入                  -     126,050.00    252,100.00    252,100.00    252,100.00
 2       营业成本             97.41      123,518.58    205,355.85    190,254.31    190,254.31
 3       销售费用                  -       3,781.50      7,563.00      7,563.00      7,563.00
 4       管理费用                  -      11,344.50     22,689.00     22,689.00     22,689.00
 5       利润总额             -97.41     -12,594.58     16,492.15     31,593.69     31,593.69
 6       所得税                                                        3,159.37      3,159.37
 7       净利润               -97.41     -12,594.58     16,492.15     28,434.32     28,434.32
 8       毛利率                               2.01%       18.54%        24.53%        24.53%

       接上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6                T+7           T+8           T+9           T+10
 1      营业收入      252,100.00        252,100.00    252,100.00     252,100.00    252,100.00
 2      营业成本      190,254.31        188,430.11    188,430.11     188,430.11    188,430.11
 3      销售费用        7,563.00          7,563.00       7,563.00      7,563.00      7,563.00
 4      管理费用       22,689.00         22,689.00     22,689.00      22,689.00     22,689.00
 5      利润总额       31,593.69         33,417.89     33,417.89      33,417.89     33,417.89
 6      所得税          3,159.37          3,341.79       6,683.58      6,683.58      6,683.58
 7      净利润         28,434.32         30,076.10     26,734.31      26,734.31     26,734.31
 8      毛利率           24.53%            25.26%         25.26%        25.26%        25.26%

       ④相关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I 与公司现有业务对比

       i 越南结构件项目-复合板材盖板业务

       对比 2019 年度公司复合板材盖板业务的经营情况,本项目复合板材盖板业
务达产后(自 T+3 年起)的年平均毛利率较高,具体对比如下:



                                            1-1-36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现有复合板材盖                              越南结构件项目
        项目                                       项目
                            板业务                                      盖板业务

   2019 年度销售量                          预测达产后年均销售量
                               4,013.46                                      9,600.00
      (万片)                                    (万片)

   2019 年度销售额                          预测达产后年均销售额
                              84,852.44                                    240,000.00
      (万元)                                    (万元)

 复合板材盖板销售单价                       复合板材盖板销售单价
                                  21.14                                         25.00
       (元/片)                                  (元/片)

  2019 年度营业成本                        预测达产后年均营业成本
                              69,627.97                                    182,826.96
      (万元)                                   (万元)

 复合板材盖板单位成本                       复合板材盖板单位成本
                                  17.35                                         19.04
       (元/片)                                  (元/片)

   2019 年度毛利率              17.94%      预测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23.82%

    越南结构件项目为三星电子等知名消费电子厂商供应复合板材盖板产品,产
品定位相对高端,客户采购价格也较高,因此预测销售单价达到 25 元/片,较现
有产品的平均单价 21.14 元高 19.05%。该项目产品所采用原材料的品质、工艺要
求也高于现有产品,因此预测单位成本也高于现有平均水平。

    预测达产后年均毛利率为 23.82%,较 2019 年度复合板材盖板的毛利率水平
高 5.8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项目产品的定价相对较高,且越南地区劳动力
成本较低所致,相关测算谨慎合理。

    ii 越南结构件项目-光学组件业务

    对比 2019 年度公司光学组件业务的经营情况,本项目光学组件业务达产后
(自 T+3 年起)的年平均毛利率较为一致,具体对比如下:

                         现有光学组件                               越南结构件项目
         项目                                       项目
                             业务                                     光学组件业务

    2019 年度销售量                         预测达产后年均销售量
                               53,558.02                                    10,800.00
       (万片)                                   (万片)

    2019 年度销售额                         预测达产后年均销售额
                               16,350.92                                    12,100.00
       (万元)                                   (万元)

   光学组件销售单价                           光学组件销售单价
                                    0.31                                         1.12
       (元/片)                                  (元/片)

   2019 年度营业成本                       预测达产后年均营业成本
                               11,344.35                                     8,402.94
       (万元)                                  (万元)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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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光学组件                               越南结构件项目
            项目                                    项目
                              业务                                     光学组件业务

   光学组件单位成本                           光学组件单位成本
                                    0.21                                          0.78
       (元/片)                                  (元/片)

       2019 年度毛利率           30.62% 预测达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30.55%

    预测光学组件的销售单价为 1.12 元/片,高于 2019 年度的销售单价,主要原
因系越南结构件项目的光学组件产品结构与现有业务不同。2019 年公司智能手
表心率镜片业务处于发展初期,销售金额占比较低;越南结构件项目的光学组件
业务中,预测智能手表心率镜片盖板达产后产量达 800 万片/年,该产品预计单
价为 12 元/片,成为了相对主要的收入来源,而闪光灯罩和听筒网等公司传统光
学组件的销售数量分别为 5,000 万片/年和 5,000 万片/年,销售单价分别为 0.20
元/片和 0.30 元/片(与公司现有产品水平相当),该募投项目光学组件业务与公
司现有业务收入结构的差异导致募投项目的预测销售单价高于现有业务。智能手
表心率镜片盖板的原材料成本较高,也提升了募投项目产品的预测单位成本。

    预测越南光学组件业务达产后的年均毛利率水平与 2019 年度公司现有业务
的毛利率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原因系智能手表心率镜片盖板原材料成本较高,导
致其毛利率相对较低,抵消了越南地区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影响,相关测算谨慎合
理。

    II 与同行业对比

    本募投项目涉及的行业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该行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共 388 家,所涵盖细分行业
范围较广,不同细分行业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参见附表 1),在进行对比分析时,
主要选取主营业务与募投项目相似度较高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作为参照。

    本项目主要生产消费电子结构件产品,选取主营产品涉及消费电子结构件的
境内外上市公司长盈精密(300115.SZ)、通达集团(0698.HK)和领益智造
(002600.SZ)进行对比,本项目测算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上市公司             产品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
长盈精密(300115.SZ)                              21.39%        19.94%        24.10%
                         件及模组等
                         手机外壳及精密零部
通达集团(0698.HK)                                18.25%        20.16%        26.06%
                         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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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              产品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领益智造(002600.SZ)     精密功能及结构件          26.23%             25.97%      13.10%
         平均值                                     21.96%         22.02%          21.09%
       公司现有产品           消费电子结构件                      19.93%
  本项目达产后年均值          消费电子结构件                      24.15%
注:达产后毛利率年均值系达产后各年度预测毛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本项目毛利率为 24.1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现有产品,主要是因
为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复合板材盖板,服务客户主要为三星电子等知名消费电子品
牌,产品平均单价较高,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同时该项目在越南实施,劳动力
成本较低,从而能够获得较高的毛利,本项目效益测算是谨慎合理的。

      2、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将在越南永福省新建热管、均热板(以下简称“VC”)等散热组件产
品的生产基地,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超薄热管、超薄 VC 和
VC 的产品生产线。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521.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900.00 万元,具体投资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金额占比
  1      建设投资                   1,100.00                1,100.00                7.09%
  2      设备投资                  10,872.00            10,800.00                  70.05%
  3      预备费                       599.00                                        3.86%
  4      铺底流动资金               2,950.00                                       19.01%
                  合计             15,521.00            11,900.00                 100.00%

      本项目运营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56,16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4,254.58 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2)项目经营前景

      5G 通信技术商用进程的加快为全球消费电子产业带来了新的革新契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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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为上游零部件厂商带来了庞大的市场需求。同时,5G
的传输速率、频率、信号强度的显著提升,对消费电子终端的散热组件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5G 设备的高功耗和高发热密度则带来了散热组件的巨大需求。

    (3)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能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增强公司在智能手机零部件产
业的配套能力,强化公司同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能帮助公司抓住 5G
产业发展带来的散热组件产品需求扩大的契机,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完善公司
的战略发展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在产业内的市场竞争地位。

    (4)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项目不需新增用地,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取得越南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各
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发的《投资许可证》,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取得越南永福
省人民委员会签发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决议》,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取得深圳市商务局批复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
尚未投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资本性    董事会前     截至 2020 年 6 月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金额            支出      投入金额     30 日投入金额
建设投资         1,100.00        1,100.00       是                 -                   -
设备投资        10,872.00       10,800.00       是                 -                   -
预备费            599.00                -       否                 -                   -
铺底流动资金     2,950.00               -       否                 -                   -
    合计        15,521.00       11,900.00                          -                   -

    (5)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项目具体工作包括研究与设计、工程施工、设
备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设备调试、试产等,项目第 2 年预计达产 30%,第 3
年预计达产 60%,第 4 年预计达产 90%,第 5 年达到最大产能。

    (6)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消费电子产业的相关政策,具有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
同时公司具有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并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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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散热组件业务引进了优秀的人才团队,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7)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521.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900.00 万元,如果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

      (8)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过程

      本项目测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项目达产收入 56,160.00 万元、净
利润 4,376.73 万元。

      ①营业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超薄热管、超薄 VC 及 VC 产品销售,以项目产
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销售价格参考现有产品价格、客户结构
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测算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至 T+10
        超薄热管收入
                                -    2,448.00     4,896.00    7,344.00        8,160.00
        (万元)
  1     数量(万件)            -     720.00      1,440.00    2,160.00        2,400.00
        单价(元)              -        3.40         3.40        3.40            3.40
        超 薄 VC 收 入
                                -   11,880.00    23,760.00   35,640.00       39,600.00
        (万元)
  2     数量(万件)            -    1,080.00     2,160.00    3,240.00        3,600.00
        单价(元)              -      11.00        11.00        11.00           11.00
        VC 收入(万元)         -    2,520.00     5,040.00    7,560.00        8,400.00
  3     数量(万件)            -           72        144          216             240
        单价(元)              -      35.00        35.00        35.00           35.00
         合计                   -   16,848.00    33,696.00   50,544.00       56,160.00

      ②成本费用测算

      营业成本包括工资及福利、折旧与摊销、制造费用等,工资及福利参考越南
智动力现有员工工资水平及增加人数计算;折旧与摊销测算,参考公司现行的折
旧摊销政策;制造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测算。

      销售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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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管理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9%
计算。

       ③税金测算

       根据越南永福省工业区管理局向越南智动力签发的《投资登记证》,越南智
动力所得税享受两免四减半的优惠政策,越南企业所得税率取 20%,第四至第七
年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10%计缴,第八至第十年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20%计缴。

       综上,本项目效益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1       营业收入               -       16,848.00    33,696.00     50,544.00     56,160.00
 2       营业成本          11.75        13,992.13    27,236.09     40,221.85     44,557.76
 3       销售费用               -          505.44      1,010.88     1,516.32      1,684.80
 4       管理费用               -        1,516.32      3,032.64     4,548.96      5,054.40
 5       利润总额          -11.75          834.11      2,416.39     4,256.87      4,863.04
 6       所得税                                                       425.69         486.3
 7       净利润            -11.75          834.11      2,416.39     3,831.19      4,376.73
 8       毛利率                           16.95%        19.17%       20.42%        20.66%

       接上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6             T+7           T+8           T+9          T+10
 1       营业收入       56,160.00       56,160.00    56,160.00     56,160.00     56,160.00
 2       营业成本       44,557.76       44,337.76    44,337.76     44,337.76     44,337.76
 3       销售费用        1,684.80        1,684.80      1,684.80     1,684.80      1,684.80
 4       管理费用        5,054.40        5,054.40      5,054.40     5,054.40      5,054.40
 5       利润总额        4,863.04        5,083.04      5,083.04     5,083.04      5,083.04
 6       所得税            486.3            508.3      1,016.61     1,016.61      1,016.61
 7       净利润          4,376.73        4,574.73      4,066.43     4,066.43      4,066.43
 8       毛利率           20.66%          21.05%        21.05%       21.05%        21.05%

       ④相关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本募投项目涉及的行业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计算机、通
                                         1-1-42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该行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共 388 家,所涵盖细分行业
范围较广,不同细分行业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参见附表 1),在进行对比分析时,
主要选取主营业务与募投项目相似度较高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作为参照。

    本项目主要生产散热组件产品,公司尚未实现该类产品的销售,选取主营产
品涉及散热组件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碳元科技(603133.SH)、双鸿(3324.TWO)
和超众(6230.TW)进行对比,本项目测算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上市公司            产品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碳元科技(603133.SH)        散热材料            20.01%      23.37%          25.12%
双鸿(3324.TWO)           散热模组等            20.65%      12.63%          14.62%
超众(6230.TW)            散热模组等            21.64%      20.25%          20.70%
        平均值              产品类别             20.77%      18.75%          20.15%
            公司现有产品                                    无
  本项目达产后年均值        散热组件                      20.92%
注:达产后毛利率年均值系达产后各年度预测毛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双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主要从事热流咨询服务以及散热模
组的生产销售,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02 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 24 亿元。

    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3 年,主要从事散热板、热导管及热流模
组的生产销售,2019 年营业收入为 86 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 20 亿元。

    本项目在越南实施,系为就近服务三星电子等核心客户,具备了一定的成本
及客户优势,但考虑到散热组件作为公司的新业务,故谨慎评估了该项目的效益,
项目达产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效益测算是谨慎合理的。

    3、实施本次境外募投项目的具体方式及相关备案、审批情况

    (1)本次实施境外募投项目的具体方式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
境外备[2019]477 号)及深圳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
第 N4403202000012 号)等文件,公司本次发行中拟用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
南)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越南工厂项目”)”的资金将以向境外子公司增
资的方式实施。

    (2)境外募投项目履行的行政审批、核准或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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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公司本次境外募投项目所履行的境内备案手续

    公司本次境外募投项目为越南工厂项目,实施主体为越南智动力,实施地点
越南不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敏感国家和
地区,且本次募投项目并不属于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新闻传媒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敏感行业,
本次境外募投项目不属于发改部门、商务部门核准管理的范围,仅需要发改部门、
商务部门的备案。

    2019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19]477 号),同意对公司增资香港智动力有限公司 8,400
万美元并在越南建设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项目予以备案,有效期为 2 年,
尚处于有效期内。

    2020 年 1 月 3 日,深圳市商务局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3202000012 号),同意公司对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
项进行备案,投资总额、中方投资额由 3,000 万美元变更为 11,400 万美元,有效
期为 2 年,尚处于有效期内。

    综上,本次境外募投项目已取得境内发改部门及商务部门的备案。

    ②境外募投项目不涉及境内环评审批程序

    本次境外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越南永福省,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第二条中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
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本次境外募投项目不涉及境内环评审批手
续。

    ③本次境外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外汇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及其附件《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取消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和境
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该通知及《直
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相关外汇登记,企业在外汇局资本项目
信息系统中登记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的投资总额,同时
允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按现行规定对外放款。因资金尚未到位,截至本募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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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办理境外投资外汇业务登记备案手续。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境外募投项目除尚未办理境外投资
外汇业务登记备案手续之外,已取得境内相应的备案、审批手续。

    ④公司将在增资款出境前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境外募投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
外投资证第 N4403202000012 号)。公司在银行办理境外投资外汇业务登记系常
规登记手续,不涉及行政审批环节,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公司取得的项目备案
证书,办理该等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预计不存在无法完成相关行政手续
的风险,不会对境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⑤公司不存在分拆项目规避相关行政许可程序的情形

    公司就越南工厂项目编制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在越
南永福省建设消费电子结构件及散热组件生产基地,根据项目建设投资及设备投
资等资金需求确定了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越南工厂项目
系一个独立的募投项目,并以该项目为主体履行了相应的备案审批手续,不存在
分拆项目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越南工厂项目已完成境内商务部
门、发改部门的备案,履行了必需的前置程序。

    综上,公司不存在分拆项目规避相关行政许可程序的情形。

    ⑥尚未完成的手续不会对境外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境外募投项目目前已经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
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19]477 号)及深圳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
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3202000012 号),并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
法规要求及指引在资金出境前完成外汇登记手续。办理境外投资外汇业务登记属
于常规手续,不涉及行政审批环节。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公司取得的项目备案
证书,办理该等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预计不存在无法完成相关行政手续
的风险,不会对境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境外募投项目将以向境外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除尚未办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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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投资外汇业务登记手续外,本次境外募投项目已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完成了相应的前置手续,取
得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
备[2019]477 号)及深圳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3202000012 号)。本次境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分拆项目规避相关行政许可程序
的情形,公司将在增资款出境前完成外汇登记手续,尚未完成的手续不会对境外
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越南智动力在本项目所在国已履行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行政审批或其他
行政许可程序及已获得的开展相关业务许可文件的请况

    本次境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越南智动力履行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行政审批或
其他行政许可程序,获得开展相关业务许可文件的情况如下:

    (1)越南智动力现持有永福省计划与投资厅经营登记室向越南智动力签发
的 2500546489 号《企业登记证》,其经营资格已经经营登记主管机关确认,合法
存续。越南智动力的经营范围已经登记主管机关确认,合法有效。该《企业登记
证》长期有效;

    (2)越南智动力现持有永福省工业区管理局向越南智动力签发的
9828145028 号《投资登记证》,其履行投资项目的资格已经投资主管机关确认,
属于合法成立;越南智动力的投资项目之内容已得到投资主管机关的认可、符合
越南法律相应规定,该《投资登记证》有效期至 2054 年 1 月 13 日;

    (3)越南智动力现持有永福省税务局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已具备合法的
纳税主体资格。越南智动力已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和税务申报、缴纳等活动。越南
智动力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规定,越南智动力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该《税务登记证》长期有效;

    (4)越南智动力已依法办理并完成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相关确
认手续,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均合法有效,该《土
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有效期至 2054 年 1 月 13 日;

    (5)越南智动力已取得 49/GPXD 号《调整建设许可证》,办公楼和配套区
域的设计获批调整。越南智动力相关建筑物的建设活动已得到建设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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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法有效。该《调整建设许可证》有效期为 12 个月,越南智动力应在获发
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工建设,越南智动力已按照《调整建设许可证》的要求开工
建设;

    (6)越南智动力已依法制定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依法向有关
机关办理报批手续,越南智动力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取得永福省人民委员会
签发的 3312/QD-UBND 号《决议》,其项下的投资项目(包括扩建后的投资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经永福省资源与环境厅、永福省人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批
准,环评手续合法有效,该《决议》不存在有效期;

    (7)越南智动力消防系统相关的设计方案已通过永福省消防警察的审核,
取得 351/TD-PCCC 号《消防设计审批证书》,该《消防设计审批证书》不存在
有效期;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越南分所的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对上述情形进行了
确认,并发表了明确意见,主要如下:“目标公司(即越南智动力)依法成立,合
法存续;目标公司经营范围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有效;目标公
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和资产所有权登记、建设许可、环保、消防手续合法有效;目
标公司投资备案和环保手续符合越南法律法规相应规定;目标公司相关税务登记
和税务优惠政策等均符合越南法律相应规定”。

    公司承诺,若未来因政策变化或投资内容调整等因素致使越南智动力需要通
过其他行政审批或其他行政许可程序以获得相应业务许可文件的情形,越南智动
力将严格遵守越南当地的法律法规,在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取得许可文件后实施
投资项目。

    综上,越南智动力已按照越南的法律规定履行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行政审批
或其他行政许可程序,并已获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许可文件,相关许可均在有效期
内,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5、境外募投项目的土地落实情况

    越南智动力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取得永福省人民委员会签发的 CB552090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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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                     面积          取得      终止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        方式      日期
                                                 越南永福
                     CB552090 号                 省平川县       40,058
          越南       《土地使用权                山雷乡
 1                                    工业                                   转让    2054.1.13
          智动力     及地上附着物                越南永福
                     所有权证》                  省平川县        5,013
                                                 香耕镇

       越南智动力已依法办理并完成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相关确认手
续,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相关手续合法有效。本
次境外募投项目将使用上表中的土地实施,其实施主体越南智动力不存在尚未取
得土地权属证书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的情形和风险,不会对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广东省惠州市建设生产基地,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配套
设施,建成智能手机灯罩、听筒网及智能手表心率镜片盖板等消费电子结构件产
品的生产车间以及 SMT、整机组装加工线。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62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8,751.00 万元,具体投资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金额占比
 1       建设投资                        3,696.00               3,696.00               14.42%
 2       设备投资                       15,055.00              15,055.00               58.75%
 3       预备费                           938.00                         -              3.66%
 4       铺底流动资金                    5,936.00                        -             23.16%
                  合计                  25,625.00              18,751.00              100.00%

       本项目运营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80,2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5,264.08 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2、项目经营前景

       5G 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球智能手机与智能穿戴设备市场产业带来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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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契机,促进了消费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并为其精密器件厂商带来庞大的市
场需求。公司作为专业的消费电子精密器件供应商,通过建立闪光灯罩、听筒网、
智能手表心率镜片盖板等消费电子精密器件生产线扩大产品供应能力,符合市场
发展趋势。本项目所提供的新增产品及产能主要面对公司目前国内的核心客户群,
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闪光灯罩、听筒网、智能手表心率镜
片盖板方面的供应能力,同时新增的 SMT、整机组装业务将加强公司的一站式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

    3、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对国内核心客户
服务力度,扩大现有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利用自身成熟完善的生产、
管理体系,实现供应链上的纵向延伸,优化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配套
服务,增强客户粘性。

    4、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项目不需新增用地,已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取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关于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取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尚未投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资本性    董事会前     截至 2020 年 6 月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金额            支出      投入金额     30 日投入金额
建设投资         3,696.00        3,696.00       是                 -                   -
设备投资        15,055.00       15,055.00       是                 -                   -
预备费            938.00                -       否                 -                   -
铺底流动资金     5,936.00               -       否                 -                   -
    合计        25,625.00       18,751.00                          -                   -

    5、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项目具体工作包括研究与设计、工程施工、设
备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设备调试、试产等。项目中闪光灯罩、听筒网、智能
手表心率镜片盖板产线第 2 年设计产能约为 50%,第 3 年设计产能约为 80%,
第 4 年达到最大产能;SMT、整机组装加工线第 3 年设计产能约为 20%,第 4
年设计产能约为 70%、第 5 年达到最大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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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消费电子产业的相关政策,具有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
同时公司具有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具
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7、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62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8,751.00 万元,如果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

       8、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过程

       本项目计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3 年,项目达产收入 80,200.00 万元、净
利润 5,391.24 万元。

     (1)营业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产能提升带来的新增灯罩类、听筒网、穿戴产品
零部件销售以及 SMT、整机组装服务,以项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
进行测算,销售价格参考现有产品价格、客户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测算如
下: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至 T+10
        灯罩类收入
                               -      3,375.00      5,400.00     6,750.00         6,750.00
        (万元)
 1      数量(万件)           -        11,250       18,000        22,500          22,500
        单价(元)             -          0.30          0.30         0.30             0.30
        听筒网收入
                               -      1,125.00      1,800.00     2,250.00         2,250.00
        (万元)
 2      数量(万件)           -      3,750.00      6,000.00     7,500.00         7,500.00
        单价(元)             -          0.30          0.30         0.30             0.30
        穿戴类收入
                               -     21,000.00    33,600.00     42,000.00        42,000.00
        (万元)
 3      数量(万件)           -         1,750         2,800        3,500           3,500
        单价(元)             -         12.00         12.00        12.00           12.00
        SMT 收入(万
                               -             -      1,760.00     6,160.00         8,800.00
 4      元)
        数量(万件)           -             -            220           770         1,100

                                        1-1-50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至 T+10
        单价(元)              -                  -         8.00         8.00             8.00
        整机组装收入
                                -                  -     4,080.00    14,280.00        20,400.00
        (万元)
 5      数量(万件)            -                  -           240           840         1,200
        单价(元)              -                  -        17.00        17.00           17.00
         合计                   -         25,500.00     46,640.00     71,440.00       80,200.00

      (2)成本费用测算

       营业成本包括工资及福利、折旧与摊销、制造费用等,工资及福利参考公司
现有员工工资水平及增加人数计算;折旧与摊销测算,参考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
政策;制造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测算。

       销售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3%
计算。

       管理费用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9%
计算。

      (3)税金测算

       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算。

       综上,本项目效益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1      营业收入                   -      25,500.00     46,640.00     71,440.00      80,200.00
  2      营业成本          649.43          20,305.76     36,973.05     57,270.65      64,867.85
  3      销售费用                   -         765.00      1,399.20      2,143.20       2,406.00
  4      管理费用                   -         765.00      1,399.20      2,143.20       2,406.00
  5      研发费用                   -       1,275.00      2,332.00      3,572.00       4,010.00
  6      利润总额          -649.43          2,389.24      4,536.55      6,310.95       6,510.15
  7      所得税                               434.95      1,134.14      1,577.74       1,627.54
  8      净利润                             1,954.29      3,402.41      4,733.21       4,882.61
  9      毛利率                              20.37%        20.73%        19.83%         19.12%

       接上表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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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6             T+7            T+8            T+9          T+10
  1       营业收入       80,200.00       80,200.00      80,200.00   80,200.00        80,200.00
  2       营业成本       64,528.77       64,189.69      64,189.69   64,189.69        64,189.69
  3       销售费用        2,406.00        2,406.00       2,406.00       2,406.00      2,406.00
  4       管理费用        2,406.00        2,406.00       2,406.00       2,406.00      2,406.00
  5       研发费用        4,010.00        4,010.00       4,010.00       4,010.00      4,010.00
  6       利润总额        6,849.23        7,188.31       7,188.31       7,188.31      7,188.31
  7       所得税          1,712.31        1,797.08       1,797.08       1,797.08      1,797.08
  8       净利润          5,136.92        5,391.24       5,391.24       5,391.24      5,391.24
  9       毛利率           19.54%          19.96%         19.96%        19.96%         19.96%

       (4)相关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I 与公司现有业务相比

       i 惠州结构件项目-光学组件业务

       对比 2019 年度公司光学组件业务的经营情况,本项目光学组件业务达产后
(自 T+4 年起)的年平均毛利率较低,具体对比如下:

                                                                              惠州结构件项目
           项目          现有光学组件业务                 项目
                                                                                光学组件业务

      2019 年度销售量                             预测达产后年均销售量
                                     53,558.02                                      33,500.00
         (万片)                                       (万片)

      2019 年度销售额                             预测达产后年均销售额
                                     16,350.92                                      51,000.00
         (万元)                                       (万元)

      光学组件销售单价                               光学组件销售单价
                                          0.31                                           1.52
          (元/片)                                      (元/片)

  2019 年度营业成本                              预测达产后年均营业成本
                                     11,344.35                                      38,876.69
      (万元)                                         (万元)

      光学组件单位成本                               光学组件单位成本
                                          0.21                                           1.16
          (元/片)                                      (元/片)

      2019 年度毛利率                  30.62%     预测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23.77%

       预测光学组件的销售单价为 1.52 元/片,高于 2019 年度的销售单价,主要原
因系惠州结构件项目的光学组件产品结构与现有业务不同。2019 年公司智能穿
戴类盖板业务处于发展初期,销售金额占比较低;惠州结构件项目中,闪光灯罩
和听筒网等公司传统光学组件的销售数量分别为 7,500 万片/年和 22,500 万片/年,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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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价均为 0.30 元/片,与公司 2019 年度的光学组件销售单价水平保持一致,
智能穿戴类盖板达产后产量达 3,500 万片/年,该产品预计单价为 12 元/片,智能
穿戴类盖板预测实现收入的占比大幅高于现有业务,这项差异导致募投项目的预
测销售单价高于现有业务。智能穿戴类盖板的原材料成本较高,也提升了该项业
务产品的预测单位成本。

    受智能穿戴类盖板的原材料成本较高的影响,惠州结构件项目的光学组件业
务的预测毛利率 23.77%低于 2019 年度公司现有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惠州地区的
劳动力成本与越南地区相比较高,且公司在两地服务的目标客户不同,产品的设
计与工艺存在差异,导致惠州结构件项目的光学组件业务毛利率水平低于越南结
构件项目的光学组件业务,相关测算谨慎合理。

    ii 惠州结构件项目-SMT、整机组装服务业务

    惠州结构件项目的 SMT 与整机组装服务业务达产后(自 T+5 年起)年均毛
利率仅为 12.48%,加工业务的毛利率普遍偏低,也降低了惠州结构件项目的整
体毛利率水平。公司目前尚未实现 SMT、整机组装服务业务收入。

    II 与同行业对比

    本募投项目涉及的行业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该行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共 385 家,所涵盖细分行业
范围较广,不同细分行业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参见附表 1),在进行对比分析时,
主要选取主营业务与募投项目相似度较高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作为参照。

    本项目主要生产消费电子结构件产品,选取主营产品涉及消费电子结构件的
境内外上市公司长盈精密(300115.SZ)、通达集团(0698.HK)和领益智造
(002600.SZ)进行对比,本项目测算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现有产品
比较如下:

      上市公司             产品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消费类电子精密
长盈精密(300115.SZ)                          21.39%          19.94%         24.10%
                        结构件及模组等
                        手机外壳及精密
通达集团(0698.HK)                            18.25%          20.16%         26.06%
                        零部件等
                        精密功能及结构
领益智造(002600.SZ)                          26.23%          25.97%         13.10%
                        件
       平均值                                  21.96%         22.02%          21.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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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            产品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现有产品       消费电子结构件                     19.93%
       本项目          消费电子结构件                     19.75%
注:达产后毛利率年均值系达产后各年度预测毛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本项目毛利率为 19.75%,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本项目建设
内容包含毛利率较低的 SMT、整机组装服务,导致整体毛利率较低;本项目毛
利率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差异不大,本项目效益测算是谨慎合理的。

(三)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以 34,300.00 万元的交易作价收购周桂克持有的阿特斯 49.00%股权,
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阿特斯 100.00%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持续监管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2、项目经营前景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在 5G 消费电子结构件领域的核心竞
争力、加强与阿特斯的协同效应,加强对核心资源的控制,提升企业核心价值,
巩固市场地位,增厚公司业绩。

    3、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阿特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阿特斯的
管理决策效率,进一步发挥双方协同效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做强
做大主业、增厚业绩、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5、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将在《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后实施。根据交易双方签署
的上述协议,交易双方将在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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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阿特斯 51%股权,交易双方在管理、业务方面已经逐
步完成整合,同时交易双方已针对业绩承诺、资产交割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并
签署了相关协议,发行人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7、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项目中标的资产作价为 34,30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如果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不足部分。

(四)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优化升级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各个环节的业务流程,建立公
司决策、计划、控制和经营业绩评估的全方位管理平台。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89.2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692.60 万元,具体投资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金额占比
  1         硬件投资                 158.70               158.70                8.40%
  2         软件投资               1,533.90              1,533.90              81.19%
  3         人员费用                 150.00                                     7.94%
  4          预备费                   46.61                                     2.47%
              合计                 1,889.21              1,692.60             100.00%

      本项目将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资源配置
效率。

      2、项目经营前景

      本次基于公司发展现状以及未来战略需要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是公司
近年来在运营层面提升效率的重要举措。

      3、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将进一步有效促进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之间的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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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同,提升对客户需求的效应速度,助力公司在高速发展及全球化产业布局
进程中保持有序管理,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

    4、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项目无需新增用地,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取得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
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

    5、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7 个月。本项目具体安排包括项目准备、业务蓝图、系统
实现、上线准备及上线和支持等阶段,总体需要 6 个月实施,1 个月上线支持。

    6、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重视信息化建设,已经建设并投入使用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积累了一
定的信息化运营经验,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7、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89.2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692.60 万元,如果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不足部分。

    8、募投项目已取得所需的全部审批、备案文件

   (1)备案情况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项目不同情
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
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
理。”

    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
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重大项目,未被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
录》范围内,该项目仅需要备案,不需要进行审批。

    2020 年 3 月 27 日,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
备案证》(备案编号:深坪山发改备案[2020]0071 号),对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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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予以备案。

   (2)环评情况

    本项目内容主要为购买软件,且该项目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无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
境影响登记表。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不需要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综上,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取得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且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项目已取得了全部所需的审批、备案文件。

(五)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35,556.4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
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抓住 5G 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产品供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一方面,5G 通信技术商用进程的加快,为全球消费电子产业带来了新的革
新契机,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为上游零部件厂商带来了庞大的市场需求。
根据市场研究公司 Future Market Insights 的预测,由于 5G 产业的带动,全球消
费电子市场规模 2020 年将达到 2.98 万亿美元;另一方面,5G 的传输速率、频
率、信号强度的显著提升,对消费电子终端的盖板材料和散热组件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复合板材凭借高信号传输能力和低成本优势将成为主流盖板材料,而 5G
设备的高功耗和高发热密度则带来了散热器件的巨大需求。

    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有必要快速建立满足 5G 时代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的结
构件和散热组件生产线,扩大产品供应能力,不断满足市场需求的增长。本次募
投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抓住 5G 带来的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获取先发优势,
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

(二)布局新兴市场,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

    近年来,越南凭借便利的地理位置、较高的经济增速、优惠的政策支持、低
廉的劳动成本和日益扩大的市场规模等优势,逐渐成为东南亚地区新兴的制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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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越来越多的终端厂商将生产基地迁移到越南,目前公司的重要客户如三星、
东莞捷荣等相继在越南投资设厂。

    为了紧跟市场需求,缩短供货期,实现近距离服务客户,公司有必要在越南
建设生产基地,匹配现有核心客户的产能需求,同时形成国际化布局的先发优势,
开拓新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优势,
加大国际市场服务与开发力度,优化产能布局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三)整合优质资源,满足企业跨越式发展需求

    消费电子行业具有产品变化多、技术革新快的特点,因此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的能力成为了业内中上游企业进军核心终端客户供应体系的重要考量因素。近年
来随着 5G 商用化进程的深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已成必然之势,在此时代
背景下,龙头企业通过外延并购的方式深化布局 5G 产业成为了快速占据市场先
发优势的有效手段。

    目前公司已持有阿特斯 51.00%的股权,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在 5G 消费电子结
构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有必要收购阿特斯少数股权,从而进一步加强与阿
特斯的协同效应,巩固市场地位,增厚公司业绩。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公司加强对核心资源的控制,提升企业核心价值。

(四)关注管理效率,助力企业实现高速稳健的发展需求

    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外延”的方式深耕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布局,为更好
地满足客户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交付方面的需求,在国内、越南及韩国增添了
多家核心子公司,业绩增幅显著,但与此同时境内外多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对公司
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公司升级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将有助于公司针对未来数年高速发展期的
内部管理计划作出部署,从而显著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在公司端增强沟通效
率、降低运营成本,在客户端提升客户体验,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快速发
展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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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家政策支持以及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是本项目实施的前提

    为推动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若干重要的产业扶持政策,
2016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
通知》,明确了推动智能传感器、电力电子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
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的制造业核心纲领。工
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多项行业规划以及总体规划,对信息产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通信等行业进行了重点部署。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消
费电子行业将继续维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本项目主要生产七大类产品,即复合板材盖板、闪光灯罩、听筒网、手表心
率镜片后盖、超薄热管、超薄 VC 及 VC。复合板材盖板、闪光灯罩、听筒网、
超薄热管、超薄 VC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上,是智能手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结构件
产品,而手表心率镜片后盖是智能手表的重要结构件,VC 主要用于 5G 基站。
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及 5G 基站广阔的市场空间,是本项目顺利实施和产能消
化的基本前提。

(二)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是本项目实施的市场保障

    公司凭借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生产组织、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物料
管理、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与众多国际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
系,积累了大量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三星、OPPO、vivo、
小米等知名手机及其他消费电子品牌,并先后通过了三星电子、三星视界、蓝思
科技、欧菲光、劲胜精密、东莞捷荣、比亚迪、长盈精密等知名消费电子及组件
生产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丰富、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
将保证公司的订单持续稳定增长,是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根本保证。

(三)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是本项目的运营基础

    公司一贯重视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积累,具备强大的研发能力。①公司能够直
接参与到下游终端客户产品的前期设计,与客户的产品开发团队密切合作,为客
户提供精密器件的设计、材料选择、产品试制和测试等,技术实力赢得了客户的
高度认可;②公司十分重视技术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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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完善的研发技术
团队;③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9 年研发
费用达到 8,632.85 万元,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222.19%。

    公司在多年的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理经验,并通过长期合
作能够深刻了解和快速响应客户的各种需求。①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能够
在较短时间内配合客户完成产品的开发,快速设计模具、生产样品并根据客户的
反馈及时完善;②公司拥有行业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并通过改良
设备或不同设备的优化组合,提升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客户的及时
供货需求和实现自身的降本增效;③公司建立了品质控制系统、品质异常追溯系
统、制程控制系统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品质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四)股权收购交易价格公允,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公司本次对阿特斯 49.00%的股权收购,与交易对方周桂克进行了充分沟通,
阿特斯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已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交易价格公允。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
购阿特斯 49.00%的股权,符合《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可以为客户提
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次收购项目交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符合规定,
本项目具备顺利实施的基础。

(五)具备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储备

    1、越南结构件项目与惠州结构件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中,越南结构件项目及惠州结构件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品类均属
于消费电子结构件。

    (1)技术储备

    公司结构件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在与知名消费电子品牌的合作过程中,积
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消费电子结构件的相关技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
公司已取得与消费电子结构件相关的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3 项、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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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专利 2 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权利有效期限
   1    一种 3D 手机电池盖加工方法                      发明      2016/11/03-2026/11/02
   2    一种 2.5D 手机前后盖加工方法                    发明      2016/11/15-2026/11/14
   3    一种 3D 手机后盖热压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02-2026/11/01
   4    一种 PET 与玻纤板快速贴合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02-2026/11/01
   5    一种 3D 手机后盖修边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02-2026/11/01
   6    一种快速喷印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02-2026/11/01
   7    一种大面积网板印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02-2026/11/01
   8    一种 2.5D 手机后盖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02-2026/11/01
   9    一种油墨快干炉                                实用新型    2017/09/19-2027/09/18
  10    一种单颗灯闪光灯透镜                          实用新型    2015/09/25-2025/09/24
  11    一种简易的闪光灯照度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5/09/25-2025/09/24
  12    一种闪光灯灯罩贴背胶的夹具                    实用新型    2016/06/14-2026/06/13
  13    一种喷涂遮蔽夹具                              实用新型    2016/06/17-2026/06/16
  14    一种尖角闪光灯透镜                            实用新型    2016/06/27-2026/06/26
  15    一种闪光灯透镜及其应用的双色温闪光灯          实用新型    2016/06/27-2026/06/26
  16    一种凹面闪光灯透镜                            实用新型    2016/06/27-2026/06/26
  17    一种闪光灯侧面喷涂的遮蔽夹具                  实用新型    2016/06/29-2026/06/28
  18    一种闪光灯透镜                                实用新型    2018/01/03-2028/01/02
  19    闪光灯罩-激光灯罩一体化装置                   实用新型    2018/01/03-2028/01/02
  20    一种移动终端闪光灯照度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8/01/12-2028/01/11
  21    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导光柱灯                    实用新型    2018/01/19-2028/01/18
  22    一种 LED 导光柱                               实用新型    2018/01/19-2028/01/18
  23    一种具有过滤噪音功能的受话器                  实用新型    2019/03/11-2029/03/10
  24    一种具有防尘功能的受话器                      实用新型    2019/03/11-2029/03/10
  25    一种新型导光柱灯                              实用新型    2019/05/16-2029/05/15
  26    一种新型可调闪光灯透镜                        实用新型    2019/05/20-2029/05/19
  27    一种全自动化印刷的生产线                      实用新型    2019/05/10-2029/05/09
  28    一种转盘转印机                                实用新型    2019/05/10-2029/05/09
  29    一种幻彩 LOGO 的制作设备                      实用新型    2019/11/05-2029/11/04
  30    一种用于遥控器的红外灯罩                      实用新型    2019/12/31-2029/12/30
  31    一种新型测距感应灯罩                          实用新型    2019/12/31-2029/12/30
  32    用于手机摄像头的测距透镜                      实用新型    2019/11/29-202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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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权利有效期限
  33    具有降噪模组的手机听筒                      实用新型    2019/11/29-2029/11/28
  34    用于手机闪光灯的透镜模组                    实用新型    2019/11/29-2029/11/28
  35    一种用于人体检测的穿戴式装备                实用新型    2019/11/09-2029/11/08
  36    闪光灯透镜                                  外观设计    2015/09/25-2025/09/24
  37    手机壳(幻彩)                                外观设计    2019/06/19-2029/06/18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核心客户终端产品的前期研发,目前已与知名消费电
子品牌 OPPO 合作建立复合板材研发中心,共同推进复合板材手机盖板的更新迭
代。未来公司仍将保持现有的研发战略,深度参与客户的产品设计,生产出符合
终端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消费电子结构件产品。

    综上,公司针对越南结构件项目与惠州结构件项目已拥有充足的技术储备。

    (2)人员储备

    公司近年来通过“内生发展+外延并购”的方式积极拓展消费电子结构件业
务,业务发展迅速,并已经具备了丰富的技术人才。截至 2020 年 6 月,公司专
门从事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的人员共有 2,400 多人,其中研发人员 238 人,具有
丰富的人员储备。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营管理亦积累了一定的人才管理经验,通过
子公司间的协同合作,在人才方面实现了集团内成熟的共享体系,保障了各业务
板块在各个地区的有序发展。

    越南结构件项目方面,为保障越南结构件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选派了多名
具有丰富消费电子结构件研发、生产经验的技术人员前往越南指导、协助建设消
费电子结构件生产线、研究改进产品技术以及培训生产技术人员,保障该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惠州结构件项目方面,待该项目启动后,公司将参考越南结构件
项目的人才共享模式,指派经验丰富的团队前往惠州指导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综上,公司针对越南结构件项目与惠州结构件项目已拥有充足的人员储备。

    2、越南散热组件项目

    (1)技术储备

    越南散热组件项目产品为均热板、VC 等散热组件,为满足核心客户对散热
组件的需求,公司积极布局散热组件产品的研发,已经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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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与散热组件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具
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权利有效期限
  1        一种复合型石墨散热片                     实用新型    2017/07/06-2027/07/05
  2        一种手机用散热铜箔石墨片复合组件         实用新型    2018/12/20-2028/12/19

      目前,公司研发的散热组件产品已经通过主要客户的产品测试,已经具备了
实施越南散热组件项目的技术能力。

      (2)人员储备

      散热组件作为新增业务板块,公司将以现有人员储备为基础,同时通过外部
招聘的方式,引进具有丰富散热组件研发、生产经验的技术人才,不断强化该业
务板块人员配置。同时,公司已组织技术人员与具有丰富研发经验的外部团队合
作进行散热组件的研发,积累了一定的研发经验。待越南散热组件项目启动后,
公司将选派散热组件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前往越南指导、协助散热组件生产线
建设、产品技术改进以及培训生产技术人员,保障越南散热组件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智
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智动
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
国家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政策支持、顺应 5G 潮流和智能终端领域蓬勃发展市场机
遇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深化业务布局、强化服务能力的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面,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得以提高,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资本
结构得到优化。另一方面,由于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每股收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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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随
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
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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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一、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募集资金收购周桂克持有的阿特斯 49.00%股权。交易对象周
桂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周桂克,男,中国国籍,1980 年 11 月生,住所为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
宅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最近五年内任职的企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任职企业                  职务            任职时间               产权关系
                                                                    持股 49.00%,其余
  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9 年 9 月至今
                                                                    51.00%股权由公司持有
                                                                    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
东莞市度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6 月至今
                                                                    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明市沙县斯度诚企业          执行事务
                                                2018 年 2 月至今    持有 12.76%份额
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合伙人
                                  执行董事
深圳市星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至今    持股 100.00%
                                  兼总经理
阿特斯(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11 月至今   持股 100.00%

(二)交易对象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万元)
深圳市星冠科技实业                                  计算机软件的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国
                         1,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阿特斯(香港)实业有
                        HKD1.00         100.00%     贸易
限公司

(三)交易对象最近五年未受到处罚的说明

    周桂克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周桂克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及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五)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 12 个月内交易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签署前 12 个月内,交易对象周桂克与上市公司之间并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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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发生。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76.470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桂克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4 日

       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厚大路兴昂工业园 A 栋

       主要办公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厚大路兴昂工业园 A 栋

       经营范围: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中控类产品、工控类产品、智能终端相关
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国内贸易;货
物贸易及技术进出口。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中控类产品、工控类产品、智能终
端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和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99.9706            51.00%
 2       周桂克                                                576.5000            49.00%
                       合计                                  1,176.4706           100.00%

       (2)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阿特斯的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均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
情形。

       (3)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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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阿特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调整的计划,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阿
特斯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阿特斯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主营业务情况

       阿特斯是一家专业从事消费电子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复合板材手机盖板、闪光灯罩、听筒网、心率镜片盖板、车
载工控面板等电子产品部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显示屏等
领域,已成功进入多家全球知名终端品牌的供应链体系。

       4、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纳入阿特斯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表决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比例    比例
        东莞市度润光电科技
 1                           东莞市    光学器件制造         1,000.00   100%      100%
        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重要经营性资产的权属状况

       1、重要经营性资产的权属状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阿特斯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51,006.02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构
成。阿特斯合法拥有其经营性资产,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阿特斯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口径负债总额为
34,598.03 万元,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构
成。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阿特斯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4、重要专利或关键技术的纠纷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阿特斯不存在重要专利或关键技术的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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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数据

    阿特斯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51,006.02                    49,364.03
负债总额(万元)                                     34,598.03                    35,806.1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6,407.99                    13,557.86
营业收入(万元)                                     37,339.31                   103,178.88
营业利润(万元)                                       3,192.37                    7,637.68
利润总额(万元)                                       3,188.53                    7,497.6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2,850.14                    6,654.3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7,082.23                    8,595.08
注:2020 年 1-6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收购是否会导致股权所在公司发生重大变化

    阿特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不会导致阿特斯的现有管理团队、
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公司发展战略等产生重大变化。

(五)最近三年评估及交易情况

    2018 年 2 月,公司与阿特斯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对阿特斯增资人民币 2,250.00
万元,认购阿特斯增加的 176.50 万元注册资本,取得其 15%的股权。本次交易
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

    2018 年 12 月,经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智动力与斯
度诚、周桂克、蔡华、陈圭、侯宏伟、张文波、彭清桂、葛剑浦、郑彬峰、张伦
玉签订《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智动力拟使用自有资金 12,600 万元人
民币收购斯度诚、周桂克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36%的股权。

    银信评估对此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830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
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阿特斯经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3,258.40 万元,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5,869.22 万元,较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增值 32,610.82 万元,增值率为
1,000.82%。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阿特斯 36%股权作价为 12,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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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分多次交易获得阿特斯股权的原因

    1、2018 年 3 月,公司增资阿特斯获得 15%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阿特斯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采用 PC
和 PMMA 的复合板材作为主要原材料。由于 5G 技术下消费电子产品的传输速
率、频率、信号强度显著提升,对盖板材料的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金
属材料因其屏蔽信号的特性无法适用,复合板材凭借高信号传输能力和低成本的
优势将成为 5G 时代的主流盖板材料。自 2017 年起,阿特斯开始积极投入研发
复合板材盖板,但由于自身规模限制且原股东缺乏积累,缺少发展所需的资金,
而同时智动力也在积极拓展自身传统主业功能性器件以外的消费电子器件业务,
对阿特斯研发的复合板材盖板的市场前景较为认可,因此双方达成了本次增资的
共识。由于此时阿特斯的产品尚未投入量产,且自身规模较小,智动力对其投资
属于试探性,并未形成后续收购控股权的并购计划。

    2018 年 1 月,公司召开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增资阿特斯的事项。2018 年 2
月,公司与阿特斯、周桂克签署《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
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协议》”),对阿
特斯增资人民币 2,250.00 万元,认购阿特斯增加的 176.50 万元注册资本,取得
其 15%的股权,并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2019 年 1 月,公司收购阿特斯 36%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自 2018 年以来,阿特斯的手机盖板产品成功导入 OPPO、vivo 等知名手机
终端品牌,阿特斯获得的订单量增大,业绩实现迅速增长。2018 年度阿特斯实
现营业收入 50,079.1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99.66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3,015.95 万元,超过了《股权投资协议》中约定的 2018 年度承诺净
利润 2,000.00 万元。阿特斯结构件产品良好的市场反应加上 5G 的未来预期,促
使公司形成了追加投资收购阿特斯控股权的意图。

    2018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阿特斯的议案,以自有资金 12,6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
阿特斯 36%的股权,实现对阿特斯的控股。交易双方签署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三明市沙县斯度诚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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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克、蔡华、陈圭、侯宏伟、张文波、彭清桂、葛剑浦、郑彬峰、张伦玉关于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阿特斯 49%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阿特斯通过技术研发不断实现产品升级,并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良率,
进一步获得主流消费电子品牌商及产业链企业的认可,2019 年主流消费电子品
牌商均加大了新机型推广的力度,阿特斯获得的订单数量也得到了大幅增加。
2019 年度,阿特斯实现营业收入 103,178.88 万元,同比增长 106.03%,实现净利
润 6,654.39 万元,同比增长 129.4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728.24
万元,大幅超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中约定的 2019 年度承诺实现净利
润 3,700.00 万元。

    鉴于阿特斯优异的业绩表现,公司形成了收购阿特斯剩余 49%股权的计划,
通过实现对阿特斯的全资控股,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与阿特斯的整合,提高阿特
斯的管理决策效率,充分发挥双方在消费电子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同时收购阿特
斯的少数股权将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厚归母业绩、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 34,300.00 万元用于收购阿特斯 49%股权。

    4、公司分多次交易获得阿特斯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公司分多次取得阿特斯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一揽子交易的情形,具体理由如下:

    (1)历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均独立进行

    上述三次交易公司是基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阿特斯不同的发展
阶段而独立作出的决策。首次取得阿特斯股权的增资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召开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通过股权转让获取阿特斯的控制权的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阿特斯 49%的事项,公司已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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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历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均为独立进行,并非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
下订立,一项交易的发生并非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历次交易不互为
前提。

    (2)历次交易受不同的交易协议约束且定价依据不同

    ①2018 年 3 月,公司增资阿特斯的交易协议及定价依据

    2018 年 2 月,公司与阿特斯、周桂克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
对阿特斯增资人民币 2,250.00 万元,认购阿特斯增加的 176.50 万元注册资本,
取得其 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②2019 年 1 月,公司收购阿特斯 36%股权的交易协议及定价依据

    2018 年 12 月,公司与三明市沙县斯度诚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周桂克、蔡华、陈圭、侯宏伟、张文波、彭清桂、葛剑浦、郑彬峰、张伦玉签署
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人民币 12,600.00
万元,取得阿特斯 36%的股权。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830 号),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阿特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5,869.22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阿特斯 36%股权价值为 12,600.00 万元。

    ③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阿特斯 49%股权的交易协议及定价依据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周桂克签订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与周桂克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
资金收购周桂克持有的阿特斯 49%的股权。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
第 119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阿特斯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70,242.00 万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阿特斯 49.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4,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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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交易受不同的交易协议约束,且历次签署的协议均未对后续交易安排进
行约定。历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不同,取得阿特斯 36%股权的交易及本次发行股票
收购 49%股权的交易中,评估机构选取了不同的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不同,交
易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了各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历次交易均能分别达成一
项完整的商业结果,并非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历次交易均符合商业经济性

    2018 年 3 月,公司出于看好阿特斯复合板材手机盖板等产品市场前景,通
过增资获得阿特斯 1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阿特斯实现了较好的业绩表现,
复合板材手机盖板等消费电子结构件产品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2018 年度阿
特斯实现营业收入 50,079.1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99.66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015.95 万元,超过了《股权投资协议》中约定的 2018 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00.00 万元,业绩表现良好,反映本次交易并非不经济。

    2019 年 1 月,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获得了阿特斯的控制权,阿特斯也继续保
持业绩上良好的增长趋势。2019 年度,阿特斯实现营业收入 103,178.88 万元,
同比增长 106.03%,实现净利润 6,654.39 万元,同比增长 129.49%,实现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728.24 万元,大幅超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中
约定的 2019 年度承诺实现净利润 3,700.00 万元。阿特斯的产品受到消费电子主
流品牌厂商的认可,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反映出公司对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趋
势及阿特斯产品市场前景的判断准确,本次交易具有商业经济性。

    2020 年 3 月,公司计划进一步收购阿特斯的股权,实现对阿特斯的全资控
股,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与阿特斯的整合,提高阿特斯的管理决策效率,充分发
挥双方在消费电子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亦具有商业经济性。

    综上,公司取得阿特斯股权的历次交易均具有商业经济性,不存在某项交易
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情况。

    根据上述说明,公司分次获得阿特斯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符合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三、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甲方)与周桂克(乙方)在中国深圳市签订了《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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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资产及其价格或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为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576.5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为 49.00%)。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
第 119 号),标的公司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70,242.00 万元。参
考前述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
对价为 34,300 万元。

(二)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价款全部由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甲方应自乙方办理完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总价款的 30%,即 10,290 万元的首期款。乙方应于收到
上述首期款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纳税义务,并向
甲方提交完税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款项;

    2、甲方应在 2020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的 120 日内向乙方支
付本次交易总价款的 5%,即 1,715 万元的第二期款;

    3、甲方应在 2021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的 120 日内向乙方支
付本次交易总价款的 35%,即 12,005 万元的第三期款;

    4、甲方应在 2022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的 120 日内向乙方支
付本次交易总价款的 10%,即 3,430 万元第四期款;

    5、自乙方将其收到的第四期款项全部用于购买甲方股票之日起的 180 日结
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总价款的 20%,即 6,860 万
元的第五期款。

    如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违约金的,应支付的补
偿金或违约金应在前述交易价款中先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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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交易价款使用的特殊约定

    1、乙方承诺,在第二期款项支付之前,乙方应以自己名义及时开立甲乙双
方共管的银行账户或满足甲方监管要求的其他账户,以确保前述账户绑定的证券
账户按照如下要求通过股票交易系统(二级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购买甲方股票:

    (1)在甲方支付第二期款项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乙方不得买卖股票的期间,相应顺延),乙方应将前述全部交易价款购买等
值金额的甲方股票;

    (2)在甲方支付第三期款项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乙方不得买卖股票的期间,相应顺延),乙方应将前述全部交易价款购买等
值金额的甲方股票;

    (3)在甲方支付第四期款项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乙方不得买卖股票的期间,相应顺延),乙方应将前述全部交易价款购买等
值金额的甲方股票。

    2、未经甲方董事会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乙方在将上述每期款项全部购买等
值金额的甲方股票之日(自全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起的 12 个月内不得通过任
何方式减持或委托第三方管理甲方股票,亦不得在该等股票上设置质押或其他任
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如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足额购买甲方股票的,乙方需按照当期应购买甲方股
票金额对应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有权以尚未支付的交易款项先行抵
扣违约金外,还有权顺延支付尚未支付的交易款项,顺延支付的期限以乙方实际
足额购买完成各期应购买的股票的期限计算。

    3、乙方购买甲方股票后,乙方应保证相关账户始终系其购买甲方股票证券
账户唯一绑定的银证关联账户,并应将其证券账户信息及密码自甲方支付第二期
款项后的两日告知甲方,确保甲方始终有权对乙方证券账户内的甲方股票的交易
信息进行实时监管,如乙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绑定其他股票资金账户或拒不告
知甲方其证券账户信息及密码或擅自更改前述其证券账户信息及密码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应购入甲方股票的资金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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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为确保标的资产顺利完成交割,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
本协议双方及/或标的公司应当向标的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标的公
司股权转让及章程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及股东名册
的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为办理上述变更登记提供必要的协助及配合。

(五)资产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收益的归属

    双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出
现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30 日内,标的公
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全部由甲方委派,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应由甲方指定的
人员担任。

    乙方应确保标的公司的核心人员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标的公司或其子公
司工作满 36 个月。如未经甲方同意,前述任一核心人员离职的或连续旷工七日
的,该离职或旷工人员应自行赔偿甲方 500 万元;如该离职或旷工人员未在离职
之日起或连续旷工七日起的 30 日内对甲方进行赔偿的,乙方需对该赔偿承担连
带责任。

(七)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1、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利润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不低于 7,300 万元;

    (2)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不低于 7,900 万元;

    (3)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度两年合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2 亿元。

    2、甲方应当于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聘请具有
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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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报告》,以核实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实际净利润与承诺
净利润的差额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3、乙方承诺,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实现净利
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当期实现的实
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1.52 亿元)×标的资产交易总
价格(3.43 亿元)

    若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4、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甲方有权聘请经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公司当期
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则超过部分,应由乙方另行对甲方进行现金补偿,
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乙方依据利润补偿承诺已支付的全部补
偿额。

    5、乙方累计补偿金额(包括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合计最大金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对价。

    6、现金补偿方式

    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专项审核报告》计算确定现金补偿的金额,甲方应在每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的 4 个月内将已计算确定的现金补偿金额书
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应
补偿的现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若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补偿完毕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尚未支付的交易款
项,如扣减尚未支付的交易款项后仍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
要求的期限卖出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甲方的股票,并以该等股票的交易资金所得
抵偿现金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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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述两项抵减仍不足以抵偿现金补偿金额的,乙方除应继续履行相应补偿
义务外,还按照应付未付补偿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迟补偿的滞纳金。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方式及定价结果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一)评估情况

    阿特斯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13,557.86 万元。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
评报字[2020]沪第 119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后,阿特斯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70,242.00 万元,评估增值 56,684.14
万元,增值率 418.09%。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时间,有效期
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估拥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
质,并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银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
师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股东以及其他相
关中介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
性。

(三)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
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本次交易标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
交易作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
了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
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用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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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五)关于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银信评估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阿特斯进行了评估,阿特斯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价值为 16,953.42 万元,采用收益
法评估后的价值为 70,242.00 万元。

    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现时资产重置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未
来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资产基础法很难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
献,更难衡量企业各项单项资产同技术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出的整合效应,
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其结果不
仅反映了有形资产的价值,而且包括了产品订单、技术研发团队、管理团队、客
户资源、营销网络、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考虑本次资产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
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因此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六)关于评估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119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
用收益法评估后,阿特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70,242.00 万元,较经审计的净资产 13,557.86 万元评估增值 56,684.14 万元,增
值率 418.09%。银信评估选取的关键评估参数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93,636.38    99,554.04         104,109.99   107,363.98     109,499.45
收入增长率         -9.25%        6.32%              4.58%        3.13%          1.99%
毛利率             16.34%       16.39%             16.91%       16.69%         16.40%
费用率              7.06%        6.90%              6.84%        6.85%          6.93%
折现率                                          13.33%

    1、增长期

    基于消费电子行业本身发展较快、终端产品变化较为频繁的特点,对于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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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内企业的业绩预测期不宜较长,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 2020 年-2024 年,系结
合消费电子精密器件产品普遍生命周期的考虑。

    2020 年阿特斯预测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主要原因系评估机构谨慎考虑
了阿特斯手机盖板产品降价后带来的影响。自 2021 年起,随着手机盖板成熟产
品降价效应的减缓及新产品的迭代效应,自 2021 年起至 2024 年,阿特斯的营收
水平将迎来稳步上升趋势,复合增长率为 3.99%,预测较为谨慎。

    综上,本次评估的预测期及增长期的选择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及行业规律,
整体预测较为谨慎,选取依据具有合理性。

    2、收入增长率

    收入增长率的选取主要基于阿特斯的三大主营业务的未来发展情况。

    手机盖板业务方面,2020 年阿特斯计划继续将主要产能投入在 3D 复合板材
手机盖板业务当中,2018 年、2019 年由于复合板材手机盖板行业发展速度超出
预期,阿特斯出现了因产能不足而需要向东莞智动力委托加工以完成旺季订单的
交付的经营情况。为解决阿特斯自有产能不足的问题,保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盈利水平,阿特斯规划了新增产线,新增产线的投产将在 2020 年提升阿特斯 50%
的独立产品供给能力,一方面实现了对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委托加工的业务模
式形成了替代效应,同时为新手机盖板业务奠定了产能基础,但从短期来看,3D
产品市场日渐成熟,基于对行业规律及谨慎性,预计在 2020 年 3D 产品的平均
价格下降 20%,导致整体手机盖板业务收入下降 14.61%。2021 年起,3D 产品
降价幅度将逐渐降低,公司亦将逐步实现从 3D 手机盖板到新手机盖板的产品转
型,伴随着新手机盖板产品量产带来的市场红利,该业务板块收入水平将回归增
长趋势。新增产线投产后,阿特斯将不再通过委托东莞智动力生产的方式补足产
能,本次评估预测 2020 年阿特斯仍将与东莞智动力发生金额 1,000 万元的产品
采购,以后年度不再发生此类业务。阿特斯采购东莞智动力生产的手机盖板对外
销售实现的毛利率仅约 6%(毛利仅用于覆盖阿特斯所承担的期间费用),该项关
联交易对预测期净利润的影响极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影响评估作价的情形。

    车载工控业务方面,未来阿特斯将逐步完成产品结构调整,打造以高附加值
的车载产品为核心的业务体系,伴随着与整车厂多年共同研发、打样成果的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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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预计 2020 年车载工控业务将迎来 20%的收入提升。自 2021 年起,阿特斯
将继续贯彻优化产品结构的思路,保持对车载工控业务核心客户的服务力度,营
业收入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

    光学组件业务方面,阿特斯除继续保持其在传统光学组件听筒网、灯罩类业
务的市场份额外,将进一步扩大其在可穿戴电子精密组件上的生产规模,实现产
品整体单价的提升,稳步提升营收规模,2019 年阿特斯已经为可穿戴电子类产
品打下了基础,为阿特斯预测期间的光学组件业务的稳步扩张形成了支持。

    综上,收入增长率的选取是基于阿特斯三大业务板块的战略方向以及目前其
在客户、技术等方面资源储备的综合考虑,收入增长率的选取具备合理性。

    3、毛利率

    在营业收入预测的前提下,营业成本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毛利率的变化。其中,
①直接材料方面,高品质的原材料是高单价产品的基础,因此整体直接材料占比
将有所提升;②直接人工方面,评估机构根据阿特斯 2019 年员工的工资以及人
数的变化,预测出直接人工的总成本;③制造费用方面,人工相关的费用按照预
计人数以及 2019 年员工的工资水平进行测算,而折旧则按照现有的实际情况进
行测算;④其余的制造费用项目按照总收入增长的比例来预测。在获得营业成本
的预测数据后,即可推算出毛利率。

    综上,本次毛利率的选取是基于历史数据、人员变化及未来产品成本结构变
化等多方面因素而形成的综合结果,具备合理性。

    4、期间费用率

    2019 年阿特斯在客户拓展、订单质量、业绩水平、研发进展等方面均取得
了一定突破,其整体运转已经形成了稳定了体系,期间费用率将呈现相对稳定的
趋势。基于此,在预测期间费用时,①折旧摊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测算;②人工
费用按照调整后的人数结合 2019 年的员工工资进行测算;③其余费用项参照
2019 年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

    综上,期间费用率的选取是结合阿特斯目前经营情况及历史数据进行的审慎
预测,其选取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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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折现率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公式及结果如下:

                          E              D
           WACC    Re            Rd        (1 - T )
                        D  E           D  E

    项目                比重%            资本成本率%                 WACC%
  带息债务         17.16(D)             4.90(Rd)
                                                                       13.33
    权益           82.84(E)            15.23(Re)

    上述指标中,D(债务的市场价值)和 E(权益的市场价值)来自五家可比
公司长盈精密、蓝思科技、安洁科技、立讯精密、领益智造的资产结构的平均值;
Rd 为 5 年以上的银行普遍借款利率 4.90%。Re 权益收益率结合了风险系数 β
(1.2405)、无风险利率 Rf(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平均值 4.0625%),市场风险溢
价 ERP(6.99%)以及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2.50%),通过 Re=Rf+β×ERP+Rc
公式计算而来,折现率的选取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收益法评估中重要参数的均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1、评估机构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及
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阿特斯之间除本次资产评估业务关系外,无其
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
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
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
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一致。

    4、自评估基准日之日起至今,阿特斯未发生对本次评估、估值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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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的重要事项,本次交易整体作价公允。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一)业绩承诺期间及金额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300 万元、
7,900 万元。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度两年合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2 亿元。

(二)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主体

    交易对象周桂克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担补偿责任。

(三)业绩补偿安排

    1、未达到承诺业绩的补偿措施

    发行人于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聘请具有相关证
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以核实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
的差额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实
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将以现金方式对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
的差额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当期实现的实
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1.52 亿元)×标的资产交易总
价格(3.43 亿元)

    若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2、标的资产减值的补偿措施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发行人有权聘请经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公司当
期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则超过部分,应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另行对甲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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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乙方依据利润补偿承诺已支付的全部补
偿额。

    3、业绩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金额(包括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合计最大金
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

    4、现金补偿方式

    双方均同意以《专项审核报告》计算确定现金补偿的金额,发行人应在每年
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的 4 个月内将已计算确定的现金补偿金额书面
通知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发行人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
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一次性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业绩补偿义务人若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补偿完毕的,发行人有权直接扣减尚未
支付的交易款项,如扣减尚未支付的交易款项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发行人有权要
求业绩补偿义务人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卖出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甲方的股票,并
以该等股票的交易资金所得抵偿现金补偿金额。

    如上述两项抵减仍不足以抵偿现金补偿金额的,业绩补偿义务人除应继续履
行相应补偿义务外,还按照应付未付补偿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延迟
补偿的滞纳金。

六、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估值情况

(一)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内,标的公司进行过两次资产评估,分别为 2018 年公司现金收购
标的公司 36.00%股权和本次交易。

    1、2018 年公司收购标的公司 36.00%股权的评估情况

    2018 年 12 月,公司经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自有资金 1.26
亿元收购了标的公司 36%股权,银信评估对此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830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
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阿特斯经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3,258.40 万元,
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5,869.22 万元,较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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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10.82 万元,增值率为 1,000.82%。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阿特斯 36%股权作价
为 12,600 万元。

    2、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后的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13,557.86 万元。根据银信评估
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119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阿特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70,242.00 万元,
评估增值 56,684.14 万元,增值率 418.09%。

(二)最近三年资产评估差异及原因

    根据上述两次收益法评估结果,本次交易阿特斯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70,242.00
万元,较前次收益法评估结果 35,869.22 万元增长了 34,372.78 万元。主要原因为:

    1、两次交易的决策时点不同,公司及行业基本面变化较大

    前次股权转让的决策时期为 2018 年下半年,此时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复合
板材手机盖板产品正在经历逐步量产和良率提升阶段,且刚刚进入核心客户供应
体系,属于业绩提升的初期。行业背景方面,复合板材手机盖板作为 5G 时代消
费电子终端的新型消费电子结构件,在 5G 技术并未完全落地的前提下,市场空
间暂时未能彻底释放。

    本次交易的决策时期是 2019 年下半年,阿特斯此时已经凭借在复合板材手
机盖板领域的先发优势,一举成为了复合板材盖板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形成了
领先的生产工艺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并不断扩大在核心客户群体中的供应占比。
行业背景方面,5G 牌照的颁发以及 5G 智能终端设备的问世为 5G 全面商用明确
了时间表,复合板材盖板凭借适应 5G 信号、轻薄及高性价比的特点将逐步占据
金属后盖的市场份额,迎来了细分产品领域高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消费电子行业本身具备革新快、变化多的特点,两次交易的决策时点及评估
基准日均相隔超过 1 年,在 4G 向 5G 转换的时代背景下,公司及行业的基本面
变化较快符合行业的实际情况,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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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两次股权转让期间,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2019 年,在行业利好不断的背景下,标的公司凭借在技术、良率及产能的
三重提升,盈利水平迎来了大幅增长,2019 年阿特斯归母净利润为 6,654.39 万
元,较 2018 年 2,899.66 万元提升了 129.49%。

    前次交易的评估报告预测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分别为 2,537.93
万元、3,668.87 万元、4,741.34 万元,业绩承诺方承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600 万元、3,700 万元及
4,800 万元。

    本次交易时,由于阿特斯 2019 年的业绩远超于业绩承诺水平,交易双方亦
调整了对阿特斯未来年度的盈利的预期,预测 2020 年、2021 年净利润为 7,295.35
万元 7,851.41 万元,交易对方承诺阿特斯 2020 年、2021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300 万元、7,900 万元。

    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对未来年度阿特斯的业绩承诺大幅高于前次股权
转让时的业绩承诺,本次评估值有所提升具备合理性。

七、本次收购形成商誉的情况

    本次收购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不形成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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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致力于消费电子功能性及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将用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
     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
     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投项目的实施
     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 5G 时代的产业布局,大幅提升主营产品的
     产能,丰富整体产品及服务品类,加强对客户的产品配套供应能力。项目建成和
     实施后,公司收入规模会显著增加,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本次发行完成后,
     主营业务和总体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涉及
     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04,424,800 股,本次发行完
     成后(考虑本次发行事项,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 61,327,440 股测算),上市
     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65,752,240 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截至 2020.8.20)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上市公司现有股东:
 1     吴加维                         47,879,986         23.42%       47,879,986         18.01%
 2     陈奕纯                         41,006,355         20.06%       41,006,355         15.43%
 3     吴加和                          8,204,757          4.01%         8,204,757         3.09%
 4     陈晓明                          5,760,051          2.82%         5,760,051         2.17%
       云南智轩明企业管理有限
 5                                     4,258,325          2.08%         4,258,325         1.60%
       公司
 6     吴雄驰                          2,230,763          1.09%         2,230,763         0.84%
 7     方翠飞                          2,202,880          1.08%         2,202,880         0.83%
 8     杨智                            1,320,060          0.65%         1,320,060         0.50%
       光大永明资管-兴业银行
 9     -光大永明资产聚财 121 号       1,145,020          0.56%         1,145,020         0.43%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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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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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截至 2020.8.20)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10     彭金赐                       982,400          0.48%          982,400           0.37%
11     其他公众股东              89,434,203         43.75%       89,434,203          33.65%
                合计            204,424,800        100.00%      265,752,24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 33.45%,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
     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最终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将在本次发行结
     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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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
项目”“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
目”“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是基于当前产
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做
出的,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但是,
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在实施过程中,宏观政策和
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
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将可能对项目的完成进度
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一)境外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近年来越南政治形势稳定,在投融资环境方面对外商态度友好,基于对当前
越南政治环境、投资环境的理解与判断,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作为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中一项重要的战略性经营计划,将在越南实施。若越南
的政治、投资环境等发生变化,公司需要积极响应政策变化,在遵守越南法规的
前提下,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募投项目。若公司不能积极响应越南的政策变
化,该募投项目可能面临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境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在越南实施,是公司贴近服务核心客
户的重要举措。除依靠稳定的客户群体外,公司需要深入理解越南当地经济政策、
文化,与当地政府及其他组织进行深度合作,以保障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可实现
性。越南的经济政策、文化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若无法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快速、充分理解经济政策并融入当地文化,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不及预期,
境外募投项目将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三)资金汇出方面的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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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向境外子公司增资实施本次境外募投项目,目前已取得发改部门和
商务部门的相关批复,但尚未完成外汇登记手续,如国家外汇政策发生变化,可
能存在资金汇出的风险。

三、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根据市场调研机构统计,
2020 年上半年手机出货量存在一定的下滑。如智能手机出货量继续下滑,亦或
公司的主要客户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
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风险

    2020 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世界多个地区和国家爆发,消费电子市
场在 2020 年上半年需求不振,加上抗疫期间的停工现象,公司在中国广东省、
越南永福省的生产基地的经营与募投项目的实施均受到一定负面影响。若此次疫
情未来持续蔓延或反复,导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或在后续经营中再
次遇到重大疫情、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募投项目实
施造成不利影响。

五、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
护的手段,试图制约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
争端不断增加,OPPO、vivo、华为、小米等部分客户的海外业务受到一定的影
响。如国际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可能导致公司与 OPPO、vivo、华为、小米等
相关客户的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标的公司对 OPPO 的销售收入对估值影响较大的风险

    2019 年,标的公司对 OPPO 的销售收入为 56,508.91 万元,占标的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54.77%。标的公司对 OPPO 的销售收入对标的公司评估值、本次
交易作价影响较大,如标的公司对 OPPO 的销售收入下降,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
业绩情况产生相对较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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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 OPPO,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标的公司
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为 36,899.82 万元、73,549.38 万元、22,866.62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69%、71.28%、61.24%,客户集中度较高。虽
然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标的公司与主要
客户的合作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不利,从而降低对标的公司产品的
采购,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标的公司产品技术路线选择风险

    5G 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对信号具有屏蔽作用的金属手
机盖板已不适合 5G 智能手机,复合板材、玻璃、陶瓷等成为替代金属的手机盖
板制作材料。标的公司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复合板材作为手机盖板研发、生产的
材料,凭借研发优势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如玻璃、陶瓷材料制作的
手机盖板成本下降或出现新的具有成本优势的手机盖板材料,将对标的公司的研
发转型、生产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

九、标的公司无法完成承诺业绩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阿特斯 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
分别不低于 7,300.00 万元、7,900.00 万元。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
响,消费电子结构件产品的订单不及预期,阿特斯 2020 年 1-7 月实现未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 46,181.77 万元、实现未经审计的净利润 3,789.90 万元。若疫情出现
蔓延或反复,或市场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将存在无法完成承诺业绩
的风险。

十、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
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实现同步增长,则短
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
的运用和相应业务的开展,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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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及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包括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结构性器件、汽车电子器件和其他器件,公
司所属行业与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需求密切相关。近年来,
消费电子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
展,未来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务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二、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人员规模
均不断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
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
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十三、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的风险

    1、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
止的可能。2、本次交易公告后,若标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导致本次交易
无法进行或即使继续进行将需要重新估值定价的风险。

十四、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注册以及最终
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十五、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
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或法律变化、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
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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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判断。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十六、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拟募集资金量较大,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
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
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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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
计划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具体如下: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银行借款规模、债权融资成本及资产负债情
况等因素,自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除实施本次发
行股票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不排除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
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
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 61,327,440 股;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的总
股本 204,424,8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未考虑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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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
等情况最终确定;

    6、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927.42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916.91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
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25%、50%三种
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至 2020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
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情景 1: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204,464,000      204,424,800        265,752,2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927.42     12,927.42          12,92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916.91      8,916.91           8,916.91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63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63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4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4               0.41
情景 2: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5%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204,464,000      204,424,800        265,752,2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927.42     16,159.27          16,1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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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916.91     11,146.14          11,146.14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79               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79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5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5               0.51
情景 3: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50%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204,464,000      204,424,800        265,752,2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927.42     19,391.13          19,39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916.91     13,375.37          13,375.37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95               0.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95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5               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5               0.61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
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发行股
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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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保
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
“智动力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
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
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
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
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
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
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
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
投项目投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
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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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
的公开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时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
公开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
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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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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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加维                    陈奕纯                          刘   炜



          吴雄仰                    郭新梅                          柯东洲



          杨     文
全体监事签名:



           陈卓君                    赖晓霞                          刘月燕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    炜                  陈丹华                          张国书



           方吉鑫                    黄爱雪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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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吴加维                       陈奕纯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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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许     阳                       年       月        日




                              史松祥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王成亮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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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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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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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   炯

经办律师:




                  张   炯                     宋幸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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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   琼                          王   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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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
的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丁晓宇                          戈   芳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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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证监
会行业分类的“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该行业分类下共有 A 股上市公司 388 家(不含 ST 类上市公司)。报告
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1       000016.SZ   深康佳 A       7.16%          5.41%          6.29%        11.01%
 2       000020.SZ   深华发 A      12.22%         12.06%         11.04%         9.34%
 3       000021.SZ    深科技       12.37%          9.53%          4.70%         6.40%
 4       000045.SZ   深纺织 A      11.14%          8.56%         10.23%        11.92%
 5       000050.SZ   深天马 A      19.35%         16.85%         15.19%        20.85%
 6       000063.SZ   中兴通讯      33.43%         37.17%         32.91%        31.07%
 7       000066.SZ   中国长城      20.44%         24.67%         21.93%        21.67%
 8       000100.SZ   TCL 科技       8.84%         11.47%         18.31%        20.54%
 9       000413.SZ   东旭光电      10.52%         15.76%         17.75%        20.84%
 10      000547.SZ   航天发展      36.52%         36.69%         32.59%        36.56%
 11      000561.SZ   烽火电子      40.30%         37.29%         44.00%        43.81%
 12      000586.SZ   汇源通信      33.32%         24.49%         21.64%        22.17%
 13      000636.SZ   风华高科      29.02%         23.98%         41.67%        23.77%
 14      000725.SZ   京东方 A      15.77%         15.18%         20.39%        25.07%
 15      000733.SZ   振华科技      53.39%         44.38%         25.14%        14.94%
 16      000801.SZ   四川九洲      16.23%         21.32%         19.27%        16.45%
 17      000810.SZ   创维数字      18.68%         21.99%         16.59%        14.59%
 18      000823.SZ   超声电子      21.71%         22.09%         20.02%        20.70%
 19      000938.SZ   紫光股份      21.60%         20.91%         21.24%        21.97%
 20      000970.SZ   中科三环      14.09%         19.03%         19.56%        22.37%
 21      000977.SZ   浪潮信息      11.88%         11.97%         11.02%        10.58%
 22      000988.SZ   华工科技      24.64%         25.27%         24.58%        25.42%
 23      002017.SZ   东信和平      26.72%         23.71%         25.87%        24.66%
 24      002025.SZ   航天电器      34.37%         34.90%         36.79%        36.23%
 25      002036.SZ   联创电子      13.17%         15.26%         13.11%        13.18%
 26      002045.SZ   国光电器      16.23%         17.11%         12.22%        15.67%
 27      002049.SZ   紫光国微      55.07%         35.78%         30.15%        33.14%
 28      002055.SZ   得润电子      17.38%         15.37%         14.02%        14.75%
 29      002079.SZ   苏州固锝      17.05%         17.36%         18.19%        18.99%
 30      002104.SZ   恒宝股份      18.28%         23.84%         20.53%        27.93%
 31      002106.SZ   莱宝高科      15.53%         15.54%         12.67%        14.48%
 32      002115.SZ   三维通信       4.30%          9.23%         13.84%        26.55%
 33      002119.SZ   康强电子      22.61%         20.93%         20.25%        21.05%
 34      002130.SZ   沃尔核材      38.67%         35.63%         32.20%        29.27%
 35      002134.SZ   天津普林      14.37%         16.03%          7.63%        11.94%

                                    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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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36    002137.SZ   麦达数字      19.71%         20.62%         18.97%        24.33%
 37    002138.SZ   顺络电子      37.08%         34.15%         34.64%        33.48%
 38    002151.SZ   北斗星通      28.79%         27.29%         29.94%        30.75%
 39    002156.SZ   通富微电      15.11%         13.67%         15.90%        14.46%
 40    002161.SZ   远望谷        39.99%         41.79%         35.38%        41.50%
 41    002179.SZ   中航光电      33.26%         32.68%         32.56%        35.04%
 42    002180.SZ   纳思达        36.68%         35.53%         35.68%        26.59%
 43    002185.SZ   华天科技      21.67%         16.33%         16.32%        17.90%
 44    002189.SZ   中光学        11.85%         17.82%         20.89%        16.17%
 45    002194.SZ   武汉凡谷      28.62%         29.44%         14.18%        -9.78%
 46    002199.SZ   东晶电子      13.74%         13.45%          9.23%        12.35%
 47    002214.SZ   大立科技      60.36%         62.13%         50.18%        53.48%
 48    002217.SZ   合力泰        10.87%         17.11%         19.25%        17.13%
 49    002222.SZ   福晶科技      52.84%         53.57%         60.33%        59.93%
 50    002231.SZ   奥维通信       8.52%         17.97%         12.23%        17.28%
 51    002236.SZ   大华股份      48.17%         41.12%         37.16%        38.23%
 52    002241.SZ   歌尔股份      18.04%         15.43%         18.82%        22.01%
 53    002273.SZ   水晶光电      25.04%         27.81%         27.84%        30.67%
 54    002281.SZ   光迅科技      23.77%         21.19%         19.82%        20.83%
 55    002288.SZ   超华科技      15.36%         22.12%         16.88%        15.33%
 56    002296.SZ   辉煌科技      47.92%         43.42%         47.34%        47.29%
 57    002308.SZ   威创股份      44.86%         51.49%         54.15%        54.43%
 58    002313.SZ   日海智能      15.87%         20.00%         17.65%        20.15%
 59    002351.SZ   漫步者        35.59%         35.30%         31.35%        34.47%
 60    002362.SZ   汉王科技      51.10%         41.98%         38.34%        47.06%
 61    002369.SZ   卓翼科技      10.59%         12.23%          7.46%         9.97%
 62    002376.SZ   新北洋        34.80%         43.96%         43.08%        44.07%
 63    002383.SZ   合众思壮      42.17%         44.95%         44.31%        40.17%
 64    002384.SZ   东山精密      16.31%         16.32%         15.96%        14.32%
 65    002387.SZ   维信诺        23.43%         26.09%         -2.40%        18.25%
 66    002388.SZ   新亚制程      10.98%         14.66%         22.92%        20.33%
 67    002389.SZ   航天彩虹      22.28%         27.27%         27.67%        29.97%
 68    002396.SZ   星网锐捷      31.90%         38.30%         32.57%        38.43%
 69    002402.SZ   和而泰        23.44%         22.25%         20.62%        21.63%
 70    002413.SZ   雷科防务      47.30%         44.09%         43.80%        47.25%
 71    002414.SZ   高德红外      72.65%         48.64%         42.13%        49.87%
 72    002415.SZ   海康威视      49.76%         45.99%         44.85%        44.00%
 73    002429.SZ   兆驰股份      15.32%         14.91%         10.10%        10.98%
 74    002436.SZ   兴森科技      30.01%         30.68%         29.56%        29.30%
 75    002446.SZ   盛路通信      33.67%         32.74%         31.97%        37.42%
 76    002449.SZ   国星光电      14.65%         21.47%         24.44%        23.67%
 77    002456.SZ   欧菲光        10.77%          9.87%         12.32%        13.76%
 78    002463.SZ   沪电股份      31.32%         29.53%         23.41%        17.94%


                                  1-1-108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79    002465.SZ   海格通信      32.34%         37.66%         37.60%        40.00%
 80    002475.SZ   立讯精密      18.18%         19.91%         21.05%        20.00%
 81    002484.SZ   江海股份      30.47%         29.42%         26.43%        24.60%
 82    002506.SZ   协鑫集成      11.26%          9.99%         13.12%        11.92%
 83    002512.SZ   达华智能       6.86%         14.26%          9.20%        15.43%
 84    002519.SZ   银河电子      36.38%         38.53%         30.47%        30.66%
 85    002528.SZ   英飞拓        18.96%         21.16%         22.53%        29.59%
 86    002577.SZ   雷柏科技      27.25%          9.11%         19.45%        27.19%
 87    002579.SZ   中京电子      21.00%         23.23%         20.48%        17.03%
 88    002583.SZ   海能达        48.79%         38.95%         47.30%        47.04%
 89    002587.SZ   奥拓电子      37.39%         44.43%         33.52%        39.76%
 90    002600.SZ   领益智造      19.30%         22.76%         20.18%        10.35%
 91    002618.SZ   丹邦科技      41.37%         43.07%         41.16%        36.37%
 92    002635.SZ   安洁科技      20.11%         28.06%         31.28%        37.62%
 93    002636.SZ   金安国纪      16.10%         17.69%         18.30%        26.81%
 94    002655.SZ   共达电声      18.35%         23.91%         25.33%        27.44%
 95    002660.SZ   茂硕电源      22.29%         22.88%         18.96%        19.64%
 96    002729.SZ   好利来        42.51%         41.10%         39.63%        43.35%
 97    002745.SZ   木林森        34.04%         30.35%         26.01%        21.02%
 98    002782.SZ   可立克        20.91%         22.63%         23.44%        22.10%
 99    002792.SZ   通宇通讯      20.75%         25.70%         27.83%        29.98%
100    002796.SZ   世嘉科技      16.44%         18.79%         14.99%        13.07%
101    002806.SZ   华锋股份      12.47%         23.75%         26.18%        17.76%
102    002813.SZ   路畅科技      12.95%         13.87%         14.63%        28.00%
103    002815.SZ   崇达技术      27.35%         30.62%         32.94%        32.61%
104    002829.SZ   星网宇达      50.70%         46.77%         48.50%        48.25%
105    002835.SZ   同为股份      38.38%         33.24%         25.55%        29.46%
106    002841.SZ   视源股份      27.27%         27.32%         20.07%        19.99%
107    002845.SZ   同兴达        10.66%          9.63%          8.38%        10.52%
108    002848.SZ   高斯贝尔      14.49%         16.57%         13.79%        22.09%
109    002855.SZ   捷荣技术      14.91%         15.03%         15.73%        19.13%
110    002859.SZ   洁美科技      41.30%         32.67%         37.05%        40.13%
111    002861.SZ   瀛通通讯      22.31%         24.15%         25.24%        30.42%
112    002866.SZ   传艺科技      25.40%         21.43%         23.08%        25.44%
113    002869.SZ   金溢科技      62.78%         47.86%         38.39%        43.27%
114    002876.SZ   三利谱        14.36%         16.67%         18.06%        26.34%
115    002881.SZ   美格智能      22.14%         20.02%         16.46%        24.03%
116    002885.SZ   京泉华        18.18%         16.49%         17.32%        17.60%
117    002888.SZ   惠威科技      38.18%         36.44%         36.05%        38.32%
118    002897.SZ   意华股份      25.80%         25.33%         24.74%        27.81%
119    002902.SZ   铭普光磁      10.79%         15.35%         13.76%        17.74%
120    002906.SZ   华阳集团      23.36%         22.43%         20.47%        22.44%
121    002913.SZ   奥士康        23.48%         26.84%         23.94%        24.02%


                                  1-1-109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122    002916.SZ   深南电路      26.21%         26.53%         23.13%        22.40%
123    002925.SZ   盈趣科技      37.83%         39.83%         43.03%        48.94%
124    002935.SZ   天奥电子      29.96%         31.90%         31.78%        31.58%
125    002937.SZ   兴瑞科技      28.94%         28.57%         27.84%        27.65%
126    002938.SZ   鹏鼎控股      20.96%         23.83%         23.19%        17.89%
127    002947.SZ    恒铭达       44.33%         49.93%         49.00%        47.00%
128    002952.SZ   亚世光电      26.70%         27.87%         29.03%        25.72%
129    002955.SZ   鸿合科技      27.76%         25.35%         24.45%        22.67%
130    002960.SZ   青鸟消防      42.91%         39.56%         42.36%        43.89%
131    002962.SZ   五方光电      34.84%         34.09%         37.53%        46.63%
132    002970.SZ   锐明技术      47.73%         43.56%         42.09%        40.66%
133    002972.SZ    科安达       60.44%         61.36%         61.07%        60.91%
134    002977.SZ   天箭科技      57.40%         52.74%         48.50%        55.08%
135    002981.SZ   朝阳科技      14.35%         22.04%         25.41%        26.33%
136    002983.SZ    芯瑞达       26.33%         28.36%         27.41%        28.63%
137    002992.SZ   宝明科技      19.84%         20.12%         22.57%        25.21%
138    002993.SZ   奥海科技      22.11%         20.79%         16.93%        22.66%
139    300042.SZ   朗科科技      19.16%         12.50%         12.36%        11.32%
140    300046.SZ   台基股份      34.28%         33.06%         35.73%        36.48%
141    300053.SZ    欧比特       45.04%         34.05%         36.02%        35.85%
142    300065.SZ    海兰信       32.44%         36.20%         39.74%        40.61%
143    300076.SZ   GQY 视讯      29.66%         39.63%         46.59%        31.55%
144    300077.SZ   国民技术      45.98%         24.79%         35.06%        30.36%
145    300078.SZ   思创医惠      36.91%         40.53%         42.71%        42.80%
146    300079.SZ   数码科技      35.62%         44.84%         35.93%        40.59%
147    300083.SZ    创世纪       25.87%         11.75%         12.54%        26.57%
148    300088.SZ   长信科技      27.56%         26.80%         15.07%         9.98%
149    300101.SZ   振芯科技      50.41%         50.35%         47.47%        49.94%
150    300102.SZ   乾照光电       0.76%          7.64%         29.17%        36.90%
151    300114.SZ   中航电测      40.47%         38.49%         38.52%        38.95%
152    300115.SZ   长盈精密      25.67%         21.39%         19.94%        24.10%
153    300120.SZ   经纬辉开      15.11%         20.61%         22.52%        18.15%
154    300127.SZ   银河磁体      37.30%         34.41%         35.81%        39.48%
155    300128.SZ   锦富技术      15.50%         15.72%          8.78%        12.78%
156    300134.SZ   大富科技      21.61%         21.71%         13.92%        12.35%
157    300136.SZ   信维通信      30.17%         37.35%         36.51%        36.43%
158    300139.SZ   晓程科技      54.37%         27.63%         60.52%        48.45%
159    300155.SZ    安居宝       39.27%         40.00%         35.06%        34.56%
160    300162.SZ   雷曼光电      25.10%         26.69%         23.42%        29.84%
161    300177.SZ    中海达       48.46%         46.69%         52.35%        50.81%
162    300205.SZ   天喻信息      17.85%         24.40%         27.53%        24.57%
163    300211.SZ   亿通科技      31.33%         24.67%         21.21%        21.20%
164    300213.SZ   佳讯飞鸿      35.62%         38.21%         37.28%        36.10%


                                  1-1-110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165    300219.SZ   鸿利智汇      20.79%         18.76%         23.09%        20.42%
166    300220.SZ   金运激光      36.32%         37.95%         33.42%        29.73%
167    300223.SZ   北京君正      25.90%         39.78%         39.86%        37.01%
168    300227.SZ   光韵达        38.87%         40.74%         42.27%        43.67%
169    300232.SZ   洲明科技      29.17%         30.29%         31.48%        30.04%
170    300241.SZ   瑞丰光电      16.85%         18.57%         19.70%        18.71%
171    300256.SZ   星星科技      14.05%         16.08%          7.32%        15.17%
172    300270.SZ   中威电子      18.82%         17.36%         32.67%        41.58%
173    300282.SZ   三盛教育      43.34%         31.66%         30.61%        25.59%
174    300296.SZ   利亚德        32.83%         34.11%         38.75%        40.48%
175    300301.SZ   长方集团      21.10%         25.32%         25.55%        26.92%
176    300303.SZ   聚飞光电      28.99%         27.92%         21.86%        21.72%
177    300308.SZ   中际旭创      25.30%         27.11%         27.27%        26.79%
178    300319.SZ   麦捷科技      16.90%         17.49%         18.65%        14.63%
179    300322.SZ   硕贝德        20.45%         21.69%         21.79%        19.53%
180    300323.SZ   华灿光电       1.65%         -5.70%         28.96%        33.22%
181    300327.SZ   中颖电子      40.49%         42.31%         43.84%        43.05%
182    300331.SZ   苏大维格      26.07%         28.49%         27.89%        29.62%
183    300346.SZ   南大光电      41.63%         43.87%         52.23%        48.93%
184    300351.SZ   永贵电器      34.40%         33.86%         35.53%        38.85%
185    300353.SZ   东土科技      44.47%         45.36%         49.79%        53.02%
186    300373.SZ   扬杰科技      33.87%         29.80%         31.36%        35.58%
187    300389.SZ   艾比森        31.40%         31.74%         38.15%        36.29%
188    300390.SZ   天华超净      48.67%         29.71%         25.69%        21.78%
189    300393.SZ   中来股份      21.41%         26.90%         21.01%        23.67%
190    300394.SZ   天孚通信      51.64%         52.16%         51.27%        55.53%
191    300397.SZ   天和防务      38.42%         43.71%         33.80%        45.71%
192    300408.SZ   三环集团      48.07%         49.06%         54.20%        48.60%
193    300414.SZ   中光防雷      29.30%         33.98%         33.43%        31.12%
194    300433.SZ   蓝思科技      27.65%         25.21%         22.63%        27.96%
195    300449.SZ   汉邦高科      53.74%         18.10%         39.97%        26.84%
196    300455.SZ   康拓红外      27.07%         32.32%         40.72%        41.19%
197    300456.SZ   赛微电子      43.09%         44.21%         40.73%        36.43%
198    300458.SZ   全志科技      34.32%         32.61%         34.20%        39.12%
199    300460.SZ   惠伦晶体      17.09%         11.73%         25.32%        21.30%
200    300474.SZ   景嘉微        69.80%         67.77%         76.52%        78.78%
201    300476.SZ   胜宏科技      25.90%         25.75%         27.56%        25.97%
202    300479.SZ   神思电子      34.99%         39.52%         39.43%        36.73%
203    300502.SZ   新易盛        37.50%         34.72%         19.51%        24.00%
204    300504.SZ   天邑股份      21.82%         19.03%         16.50%        25.36%
205    300514.SZ   友讯达        24.89%         30.43%         36.71%        37.59%
206    300516.SZ   久之洋        36.99%         30.36%         29.77%        36.64%
207    300531.SZ   优博讯        34.97%         33.45%         33.30%        37.46%


                                  1-1-111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208    300543.SZ   朗科智能      19.05%         21.70%         14.79%        18.41%
209    300546.SZ   雄帝科技      50.72%         48.57%         47.52%        56.85%
210    300548.SZ   博创科技      21.11%         19.87%         29.46%        35.06%
211    300555.SZ   路通视信      23.32%         24.27%         22.96%        30.05%
212    300563.SZ   神宇股份      24.10%         24.52%         24.37%        25.93%
213    300565.SZ   科信技术      30.67%         21.15%         33.02%        34.01%
214    300566.SZ   激智科技      25.66%         26.13%         25.09%        27.63%
215    300570.SZ   太辰光        31.17%         33.42%         34.41%        35.91%
216    300581.SZ   晨曦航空      37.32%         44.02%         43.88%        51.85%
217    300582.SZ   英飞特        39.61%         37.50%         33.53%        32.30%
218    300590.SZ   移为通信      44.55%         46.33%         46.46%        52.25%
219    300602.SZ   飞荣达        25.63%         29.75%         30.94%        26.85%
220    300615.SZ   欣天科技      29.34%         27.99%         31.00%        36.37%
221    300620.SZ   光库科技      42.90%         42.37%         46.65%        46.52%
222    300623.SZ   捷捷微电      45.85%         45.12%         48.86%        55.88%
223    300627.SZ   华测导航      54.69%         56.04%         54.27%        55.92%
224    300628.SZ   亿联网络      67.27%         66.00%         61.79%        62.08%
225    300632.SZ   光莆股份      35.98%         36.98%         32.81%        28.77%
226    300638.SZ   广和通        28.40%         26.67%         23.19%        26.79%
227    300647.SZ   超频三        30.67%         39.42%         31.28%        31.45%
228    300656.SZ   民德电子      33.61%         34.30%         37.02%        49.55%
229    300657.SZ   弘信电子       8.36%         15.44%         11.64%        12.62%
230    300661.SZ   圣邦股份      52.04%         46.88%         45.94%        43.43%
231    300666.SZ   江丰电子      30.90%         31.06%         29.60%        31.65%
232    300672.SZ   国科微        33.94%         46.86%         41.66%        40.40%
233    300679.SZ   电连技术      29.15%         26.90%         37.86%        46.71%
234    300689.SZ   澄天伟业      31.28%         27.32%         29.80%        35.16%
235    300691.SZ   联合光电      19.34%         21.50%         22.34%        21.63%
236    300698.SZ   万马科技      22.82%         24.19%         31.78%        39.88%
237    300701.SZ   森霸传感      62.76%         53.63%         51.93%        53.57%
238    300708.SZ   聚灿光电      14.43%         12.90%          7.43%        28.97%
239    300709.SZ   精研科技      29.64%         37.81%         30.20%        40.24%
240    300710.SZ   万隆光电      29.16%         29.35%         26.63%        31.20%
241    300711.SZ   广哈通信      57.22%         46.27%         48.19%        51.74%
242    300726.SZ   宏达电子      66.57%         66.73%         66.05%        69.51%
243    300735.SZ   光弘科技      26.84%         31.83%         31.91%        27.80%
244    300739.SZ   明阳电路      30.36%         29.98%         28.75%        31.27%
245    300743.SZ   天地数码      29.48%         29.77%         30.46%        36.51%
246    300747.SZ   锐科激光      23.98%         28.78%         45.32%        46.60%
247    300752.SZ   隆利科技      13.92%         15.62%         21.59%        21.58%
248    300762.SZ   上海瀚讯      64.05%         63.00%         71.66%        72.18%
249    300782.SZ   卓胜微        52.64%         52.47%         51.74%        55.89%
250    300787.SZ   海能实业      29.28%         27.61%         26.05%        29.52%


                                  1-1-112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251    300790.SZ   宇瞳光学      21.54%         22.16%         22.51%        22.12%
252    300793.SZ   佳禾智能      13.17%         14.97%         20.14%        18.29%
253    300802.SZ   矩子科技      33.41%         39.87%         39.27%        41.21%
254    300807.SZ   天迈科技      51.46%         46.47%         46.75%        45.27%
255    300811.SZ   铂科新材      39.76%         42.19%         40.82%        39.78%
256    300822.SZ   贝仕达克      33.49%         35.38%         31.06%        29.88%
257    300831.SZ   派瑞股份      61.67%         48.91%         47.82%        46.28%
258    300835.SZ   龙磁科技      32.73%         36.56%         37.38%        38.45%
259    300842.SZ   帝科股份      14.95%         16.99%         19.89%        21.12%
260    300843.SZ   胜蓝股份      28.36%         26.43%         25.06%        27.19%
261    300847.SZ   中船汉光      20.65%         21.16%         21.27%        20.44%
262    300852.SZ   四会富仕      34.05%         32.93%         31.91%        30.59%
263    300857.SZ   协创数据      11.52%         14.86%         14.32%        13.64%
264    300866.SZ   安克创新      44.88%         49.91%         50.11%        52.02%
265    300868.SZ   杰美特        39.00%         39.10%         31.56%        33.33%
266    300870.SZ   欧陆通        21.86%         21.55%         17.69%        19.38%
267    600060.SH   海信视像      17.55%         17.96%         14.69%        13.69%
268    600100.SH   同方股份      22.31%         21.51%         20.56%        21.32%
269    600118.SH   中国卫星      13.21%         14.49%         13.63%        12.95%
270    600130.SH   波导股份       4.59%          7.76%          7.40%         0.70%
271    600151.SH   航天机电      14.96%         13.10%         11.94%        12.08%
272    600171.SH   上海贝岭      28.61%         29.86%         25.61%        24.14%
273    600183.SH   生益科技      28.68%         26.65%         22.18%        21.47%
274    600198.SH   大唐电信      46.76%         27.93%         25.25%        19.88%
275    600203.SH   福日电子       4.36%          7.70%          6.82%         6.38%
276    600237.SH   铜峰电子      14.87%         14.40%         18.32%        19.49%
277    600260.SH   凯乐科技      19.95%         13.08%         15.11%        11.58%
278    600271.SH   航天信息      24.27%         15.86%         20.42%        15.99%
279    600288.SH   大恒科技      30.51%         25.52%         24.62%        24.88%
280    600330.SH   天通股份      22.52%         24.32%         29.08%        23.96%
281    600345.SH   长江通信      25.30%         13.46%          6.81%         8.67%
282    600353.SH   旭光电子      15.36%         20.52%         18.48%        17.12%
283    600355.SH   精伦电子      21.43%         26.57%         26.07%        24.66%
284    600360.SH   华微电子      17.74%         20.51%         22.72%        20.70%
285    600363.SH   联创光电      11.78%         11.99%         12.48%        14.28%
286    600405.SH   动力源        33.22%         32.47%         30.82%        31.98%
287    600435.SH   北方导航      25.86%         23.69%         26.71%        26.66%
288    600460.SH   士兰微        20.32%         19.47%         25.46%        26.70%
289    600498.SH   烽火通信      20.02%         21.80%         23.26%        23.75%
290    600525.SH   长园集团      43.48%         40.65%         41.11%        45.18%
291    600552.SH   凯盛科技      14.45%         14.53%         14.93%        14.84%
292    600562.SH   国睿科技      19.67%         17.86%         18.38%        30.47%
293    600563.SH   法拉电子      44.02%         43.01%         43.24%        42.28%


                                  1-1-113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294    600584.SH   长电科技      14.57%         11.18%         11.43%        11.71%
295    600601.SH   方正科技      20.12%         15.57%         16.72%        17.12%
296    600667.SH   太极实业      12.45%         12.83%         13.25%        13.56%
297    600703.SH   三安光电      30.60%         29.37%         44.71%        48.79%
298    600707.SH   彩虹股份     -10.06%        -13.03%         -3.11%        12.26%
299    600745.SH   闻泰科技      17.32%         10.32%          9.06%         8.98%
300    600764.SH   中国海防      33.87%         36.32%         49.71%        43.62%
301    600775.SH   南京熊猫      14.04%         15.11%         16.07%        14.22%
302    600776.SH   东方通信       8.26%         14.92%         16.42%        17.45%
303    600839.SH   四川长虹       9.63%         11.51%         12.47%        12.79%
304    600888.SH   新疆众和      13.30%         14.09%         14.40%        12.08%
305    600980.SH   北矿科技      27.40%         24.86%         27.31%        30.09%
306    600990.SH   四创电子      25.17%         18.38%         14.95%        13.61%
307    601138.SH   工业富联       7.22%          8.38%          8.64%        10.14%
308    601231.SH   环旭电子       9.95%          9.96%         10.86%        11.03%
309    601869.SH   长飞光纤      24.96%         23.60%         28.42%        26.91%
310    603005.SH   晶方科技      48.88%         39.03%         27.94%        37.20%
311    603019.SH   中科曙光      21.19%         22.07%         18.30%        17.41%
312    603023.SH   威帝股份      39.56%         48.08%         54.41%        55.47%
313    603025.SH   大豪科技      41.93%         46.42%         48.93%        52.33%
314    603042.SH   华脉科技      19.63%         24.21%         23.87%        28.38%
315    603068.SH   博通集成      30.10%         36.25%         39.31%        34.03%
316    603083.SH   剑桥科技      12.33%         17.49%         11.63%        14.40%
317    603106.SH   恒银科技      28.29%         26.12%         31.95%        34.08%
318    603115.SH   海星股份      23.02%         26.27%         27.99%        24.46%
319    603118.SH   共进股份      13.80%         16.82%         12.67%        10.83%
320    603133.SH   碳元科技      12.30%         19.46%         22.95%        24.52%
321    603160.SH   汇顶科技      51.63%         60.40%         52.18%        47.12%
322    603186.SH   华正新材      22.00%         20.46%         19.14%        20.82%
323    603228.SH   景旺电子      30.21%         27.45%         31.78%        32.51%
324    603236.SH   移远通信      20.35%         21.15%         20.41%        18.02%
325    603267.SH   鸿远电子      50.06%         50.48%         51.31%        42.78%
326    603290.SH   斯达半导      32.33%         30.61%         29.41%        30.60%
327    603327.SH   福蓉科技      33.10%         34.45%         30.59%        27.88%
328    603328.SH   依顿电子      20.89%         28.02%         30.55%        33.37%
329    603380.SH   易德龙        27.46%         27.55%         25.88%        26.12%
330    603386.SH   广东骏亚      22.43%         18.07%         20.43%        17.64%
331    603390.SH   通达电气      27.03%         36.49%         37.05%        35.95%
332    603496.SH   恒为科技      43.49%         54.49%         56.20%        54.58%
333    603501.SH   韦尔股份      32.34%         27.39%         23.41%        20.54%
334    603516.SH   淳中科技      66.13%         68.30%         72.41%        73.54%
335    603528.SH   多伦科技      52.64%         50.80%         59.87%        54.17%
336    603595.SH   东尼电子      24.20%         26.58%         27.96%        41.46%


                                  1-1-114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337    603633.SH     徕木股份      30.91%         32.31%         32.22%        35.29%
338    603660.SH     苏州科达      58.09%         54.37%         60.38%        66.36%
339    603678.SH     火炬电子      33.33%         32.12%         35.07%        25.70%
340    603712.SH     七一二        46.21%         46.59%         46.04%        50.06%
341    603773.SH     沃格光电      30.20%         30.08%         48.98%        56.83%
342    603803.SH     瑞斯康达      46.98%         37.56%         39.58%        52.41%
343    603890.SH     春秋电子      20.52%         19.61%         18.24%        20.71%
344    603893.SH     瑞芯微        39.57%         40.09%         39.92%        34.75%
345    603920.SH     世运电路      24.82%         25.83%         22.73%        22.06%
346    603933.SH     睿能科技      12.87%         15.51%         18.10%        18.67%
347    603936.SH     博敏电子      20.35%         20.15%         18.78%        17.53%
348    603986.SH     兆易创新      40.58%         40.52%         38.25%        39.16%
349    603989.SH     艾华集团      35.15%         33.29%         30.34%        33.88%
350    605111.SH     新洁能        24.36%         20.73%         31.63%        24.69%
351    605118.SH     力鼎光电      52.19%         51.55%         52.98%        54.24%
352    605218.SH       N 伟时      24.34%         22.96%         19.79%        23.14%
353    605358.SH     立昂微        36.61%         37.31%         37.69%        29.98%
354    688002.SH     睿创微纳      62.86%         50.42%         60.07%        66.61%
355    688005.SH     容百科技      11.54%         14.00%         16.62%        14.81%
356    688007.SH     光峰科技      26.01%         40.19%         43.48%        41.95%
357    688008.SH     澜起科技      73.70%         73.96%         70.54%        53.49%
358    688011.SH     新光光电      36.06%         60.03%         48.59%        65.29%
359    688019.SH     安集科技      53.97%         50.25%         51.10%        55.58%
360    688020.SH     方邦股份      64.84%         67.29%         71.67%        73.17%
361    688025.SH     杰普特        30.83%         36.25%         34.20%        33.65%
362    688027.SH     国盾量子      61.91%         68.18%         74.33%        68.16%
363    688036.SH     传音控股      26.88%         27.36%         24.45%        20.97%
364    688055.SH     龙腾光电      21.61%         17.04%         23.64%        40.85%
365    688077.SH     大地熊        20.34%         23.53%         22.98%        25.11%
366    688080.SH     映翰通        50.79%         51.31%         46.43%        44.18%
367    688081.SH     兴图新科      73.33%         77.42%         70.75%        66.23%
368    688086.SH     紫晶存储      45.69%         52.24%         49.07%        34.61%
369    688100.SH     威胜信息      36.49%         34.05%         32.68%        35.61%
370    688123.SH     聚辰股份      36.54%         40.78%         45.87%        48.53%
371    688126.SH   沪硅产业-U      15.95%         14.55%         21.99%        23.08%
372    688138.SH     清溢光电      30.61%         33.56%         31.47%        31.12%
373    688159.SH     有方科技      19.74%         24.99%         24.74%        23.45%
374    688181.SH     八亿时空      48.39%         48.16%         55.16%        50.89%
375    688208.SH     道通科技      63.24%         62.36%         60.88%        61.12%
376    688256.SH   寒武纪-U        77.63%         68.19%         99.90%        99.96%
377    688286.SH     敏芯股份      34.80%         38.62%         44.03%        39.50%
378    688288.SH     鸿泉物联      46.37%         51.48%         50.35%        51.17%
379    688311.SH     盟升电子      72.47%         65.91%         64.89%        57.84%


                                    1-1-115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综合毛利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380    688313.SH 仕佳光子-U      27.69%        24.81%         21.83%         21.37%
381    688388.SH   嘉元科技      22.04%        34.70%         27.21%         27.35%
382    688396.SH   华润微        27.30%        22.84%         25.20%         17.62%
383    688418.SH   震有科技      49.54%        55.58%         42.26%         52.47%
384    688519.SH   南亚新材      16.92%        18.46%         14.27%         16.88%
385    688589.SH   力合微        46.53%        48.36%         48.17%         58.54%
386    688595.SH   芯海科技      59.71%        44.80%         45.04%         41.49%
387    688981.SH 中芯国际-U      23.50%        20.83%         23.02%         24.76%
            平均值               29.97%        29.94%         30.17%         31.13%
            智动力               23.96%        22.37%         19.22%         23.84%




                                  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