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24. 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3-04-28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向公司提交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3SZAA5B0102)(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
明。
一、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对于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
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
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专项说明中提及的审计报告中保
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
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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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婉 霞 赖 晓 霞 刘 月 燕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