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上市公司”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智动力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事项概述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
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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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
健型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
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
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
和有效增值。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
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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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
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
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
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理
财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
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
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
及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专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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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相
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动力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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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
健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智动力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同时
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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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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