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3-04-28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动力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
日的内部控制情况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发表
意见如下:
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均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提高了企业经营效
率,促进了公司稳定发展。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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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婉 霞 赖 晓 霞 刘 月 燕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