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弘股份”) 于2020
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莞中检新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检新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基于以上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 今年截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披露日已
类别 内容 定价内容 金额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参照市场
向关联人 中检新 销售电池 公允价格
1000 万元 - -
销售产品 能 检测设备 双方协商
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未与中检新能发生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中检新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19A47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17 日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兴惠路 2 号 4 栋 101 室
经营期限自:长期
经营范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
展;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电子产品技术服务;场地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中检新能的总资产为 0 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2020
年 7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检新能为公司持股33%的参股公司,中检新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中检新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
营的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①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同一
报价机制收费;
②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
定;
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
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
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
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交易价格由
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
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八、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弘股份 2020 年度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
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定价,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