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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工合金:独立董事包维义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13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维义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
度工作中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
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度本人无授
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
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4 月 13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独立董事津贴、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以及 2018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6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 2018 年度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1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新一届董事长、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9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9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增加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计政策变更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
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
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在生产经
营、研发进展、战略合作等多方面的重大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最新的运行动
态和经营状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能够对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
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
作用。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8 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18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9 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间了
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
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特此报告,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维义 2018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包维义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