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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工合金:独立董事仇如愚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仇如愚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
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
董事会(现场参加或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大会,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2022 年度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
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
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5、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2022 年 3 月 18 日
会议                                       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2022 年 8 月 19 日
会议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
                                           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
会议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独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2022 年 11 月 28 日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
      求,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
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在生产经
营、研发进展、战略合作等多方面的重大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最新的运行动
态和经营状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能够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
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
作用。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 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3 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间了
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
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特此报告,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仇如愚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仇如愚(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