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终止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发行是结合了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并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仇如愚(签字): 李专元(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