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进日                     唐劲松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