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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01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2018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
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
用、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运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
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公司已发生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
其控制的可能性。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2019 年薪酬与考核方案,利于调
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制定是合理有效的,并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至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948 号《长
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进日                     唐劲松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