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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8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9 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段志明先生主持,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9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通过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73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1,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5 年。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依事宜的议案》及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
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
    现公司董事会依据如上授权进一步明确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1,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
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股转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0 日,T-1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
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包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3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以及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
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548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
际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
额,则该笔申购无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长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尽快与可转债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长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及 2018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依事宜的议案》及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
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
办理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长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