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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岱勒新材: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20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7,98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6.09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2,319,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9.21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665,1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74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7,30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676%。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
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0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6%;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79%;弃权 1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451%;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6%;弃权 1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0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76%;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79%;弃权 1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451%;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6%;弃权 1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