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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1-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进展,我公司委
派持续督导人员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岱勒新材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岱勒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小平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志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邹小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材料、公司章程等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三会材
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等、公告、巨潮资讯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相关财务报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3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材料、抽查公司大额资金的付款审批手续、会计凭证、
原始凭据等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发行人是国内专业从事金刚石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为金刚石线,主要
用于晶体硅、蓝宝石等硬脆材料的切割。因:(1)发行人产品价格较前期出现了下滑,且
发行人子公司株洲岱勒产能扩产所带来的规模效应暂未完全显现,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
了负面影响;(2)由于下游产业发展结构发生变化远超预期,客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日益
提升,产品规格转化加速,部分产品及主要原料因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未能及时得有效处理,
从而造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影响当期业绩;(3)为应对下游变化,公司对原有部分生
产设备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从而导致设备减值计提的增加;此外,受客户市场环境变化影
响,部分客户因自身经营原因导致回款周期过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4)2021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岱勒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得税税率由 25%调整为 15%,株
洲岱勒执行 15%优惠税率后,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从而导致递延所得税
资产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公司当期
新开展的合作项目,由于项目尚未进入规模化经营阶段,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上述因素使
得公司 2021 年度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呈亏损状态,公司已就相关情况发布了业绩预告。
上述影响因素在未来几年可能仍将持续存在,公司仍然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保荐机构将保
持持续关注。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小平                  杨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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