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1-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进展,我公司委
派持续督导人员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岱勒新材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岱勒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小平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志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邹小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材料、公司章程等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三会材
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等、公告、巨潮资讯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相关财务报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3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材料、抽查公司大额资金的付款审批手续、会计凭证、
原始凭据等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发行人是国内专业从事金刚石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为金刚石线,主要
用于晶体硅、蓝宝石等硬脆材料的切割。因:(1)发行人产品价格较前期出现了下滑,且
发行人子公司株洲岱勒产能扩产所带来的规模效应暂未完全显现,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
了负面影响;(2)由于下游产业发展结构发生变化远超预期,客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日益
提升,产品规格转化加速,部分产品及主要原料因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未能及时得有效处理,
从而造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影响当期业绩;(3)为应对下游变化,公司对原有部分生
产设备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从而导致设备减值计提的增加;此外,受客户市场环境变化影
响,部分客户因自身经营原因导致回款周期过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4)2021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岱勒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得税税率由 25%调整为 15%,株
洲岱勒执行 15%优惠税率后,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从而导致递延所得税
资产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公司当期
新开展的合作项目,由于项目尚未进入规模化经营阶段,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上述因素使
得公司 2021 年度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呈亏损状态,公司已就相关情况发布了业绩预告。
上述影响因素在未来几年可能仍将持续存在,公司仍然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保荐机构将保
持持续关注。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小平 杨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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