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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核查意见2022-03-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提前赎回
“岱勒转债”(债券代码“123024”)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公开发行了2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
总额21,000.00万元。“岱勒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4.90元/股,2021年2
月2日,因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80%,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岱勒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岱勒转债”转
股价格由24.9元/股向下修正为18.3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2
月3日。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岱勒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
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岱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8.33元/股调
整为14.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日生效。
    2022 年 2 月 14 日“岱勒转债”首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议案》,董
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
不行使本次“岱勒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岱勒转债”。如后续
“岱勒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
赎回岱勒转债的公告》。
    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岱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4.10元/股)的130%(即18.3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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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触发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议案》,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岱勒转债”。
    2、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岱勒转债”赎回价格
为100.004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因公司“岱勒转债”2021年3月21日-2022年3月20日的利息将于2022年3月21
日支付,所以本次赎回期间的当期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3月21日,当年票面利率
i=为1.5%。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
日(2022 年 3 月 2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 年 3 月 22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为 1 天(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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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1.50%×1/365=0.004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4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2022年3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岱勒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至少披露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岱勒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
事项。
    (2)2022年3月21日为“岱勒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和转股日。根据相关规
定,“岱勒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
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岱勒转债”实际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
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3)2022年3月22日为“岱勒转债”赎回日。自2022年3月22日起,“岱勒
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岱勒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22年3月25日为“岱勒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2年3月29日
为赎回款到达“岱勒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岱勒转债”赎回款将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岱勒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岱勒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岱勒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2021年9月7日
-2022年3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段志明先生卖出“岱勒转债”170,851
张。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岱勒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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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岱勒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请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
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
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岱勒新材本次行使“岱勒转债”提前赎回权的条件已成立,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东兴证券对岱勒新材本次行使“岱勒转债”提前赎回权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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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小平            杨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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