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2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
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由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俊武 邹艳红 黄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