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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2-08-27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报告期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调整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我们认为经调整的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增强公
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内容。
     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扩大公司市场占
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该
报告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
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
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八、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
公司的现实情况和战略需求,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九、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了承诺。我们一致认为: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关于修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认购诚熙颐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
范运作,能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俊武                     邹艳红                       黄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