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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04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 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2 月 2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30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
    7、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4 万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
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
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长沙岱勒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进行,公
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3-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
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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