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0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
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2023年3月4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你公司2021、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12.23万元、9,095.85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变
动-5,295.01%、216.43%。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
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一、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竞争状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
发展战略以及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制定此
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
是否匹配,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金刚石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刚石线主要用于晶体硅、蓝
宝石、磁性材料等硬脆材料的切割加工。晶体硅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产业,蓝
宝石薄片主要用作 LED 照明设备衬底、消费电子等产业。下游光伏和蓝宝石行
业对公司所处金刚石线行业的发展影响重大。
    (1)金刚石线行业

    金刚石线规模应用于蓝宝石切割始于 2007 年,应用于晶体硅的切割始于
2010 年。目前,我国金刚石线行业已经基本实现了两方面的替代:一是在技术方
面实现了对传统游离式砂浆切割技术的替代;二是在市场方面实现了对国外进口
产品的替代。

    (2)光伏行业

    全球光伏行业近年来总体处于快速发展态势,新增装机规模始终保持增长,
不断创造历史新高,应用市场范围也持续拓展,行业发展日趋成熟,整体呈现持
续稳定增长态势。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
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我国光
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
位居全球前列。2022 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规模 87.41GW,同比增加 59.3%,累
计装机接近 400GW。光伏组件产量、多晶硅产量、新增装机量、累计装机量分
别连续 16 年、12 年、10 年、8 年均位居全球首位。2020 年 12 月 12 日,习近平
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 2030 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将达到 25%左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预测,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
“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

    (3)蓝宝石行业

    蓝宝石的应用领域主要涉及 LED 衬底材料、消费电子等应用,其中 LED 衬
底为蓝宝石最主要的应用。

    金刚石线主要应用于 LED 上游衬底制作环节,从下游应用需求来看,LED
主要用于照明、显示屏、背光源、信号灯等多个领域。在照明领域,LED 与传统
白炽灯、节能灯相比,其电能直接转化为光能,因发热而损失的能量少,因此具
有寿命长、高效节能的特点,是未来照明领域的发展趋势。根据 TrendForce 发布
的《全球 LED 产业数据库与 LED 厂商季度更新》报告,未来几年随着人因健康
照明、智慧照明等因素的推动,LED 照明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至 2026 年预计
达 111 亿美元,2021-2026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4%。
    综上所述,公司所属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竞争状况

    公司自设立之日起,一直专注于金刚石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多年的
发展,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技术、国内市场份额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一直致力
于研发新一代的硬脆材料切割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各环节工艺、关键
生产设备、工序管理、产品自动控制信息管理等全部由公司自主研发并实现产业
化,是中国电镀金刚石线行业标准《超硬磨料制品电镀金刚石线》(JB/T 12543-
2015)的牵头起草单位,具有中国产业创新的代表性。公司在国内较早研发出金
刚石线生产技术,并迅速实现产业化生产,凭借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和中国制造的
低成本优势,公司较早进入国内外龙头企业及知名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成
为该等客户稳定的主要供应商。

    行业内其他企业主要有美畅股份、高测股份、三超新材、东尼电子、恒星科
技、原轼新材、聚成科技等。
    3、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公司已发
展成国内主要的金刚石线专业制造企业,公司产品已发展和延伸到磁性材料、半
导体、陶瓷、石墨、石材等更广阔的应用领域并保持一定的领先优势。公司是国
内在单晶硅切片用电镀金刚石线有规模供货能力和应用实绩的品牌企业,并拥有
在全球范围内与国际知名品牌竞争的实力,行业知名度高。未来,随着公司创新
型产品的持续推出以及公司产能规模的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及市场占
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

    4、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金刚石、胚线、镍饼等。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
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供应商综合考核,主要从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方
面对供应商评分,并建立动态的《合格供方名录》。对于常规原辅材料和一般材
料等长期需要的物料,采购部从最新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质量、价格、交
货期最合适的供方并对相关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供货商。目前,公司已与主
要供货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均按照客户订单的要求设计和生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即订单驱动式生产模式。客户切割材料、使用设备类型以及切割工艺的不同,对
公司金刚石线产品规格的需求也不同,因此,公司的产品具有半定制化生产的特
点。公司生产部通过市场需求确定生产节奏,按照销售部门订单销售计划进行编
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然后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公司主要采取“以
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一方面保证了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生
产能力能更快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此外,近年公司借鉴学习先进企业的
生产管理经验积极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单位产品的人工成本持续下降。
    (3)销售模式
    针对市场特点和产品的特殊性,公司采用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
其中境内客户以直销为主,境外客户以代理为主。直销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分为普
通直销和寄售两类。普通直销下,公司产品发货后运输至客户处,经客户验(签)
收后确认收入。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的仓库,月底根据实际耗
用量,双方核对一致后确认收入。
    公司客户订单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对于签订了框架协议的客户,也
是在框架协议下,根据客户需求采取小批量、多批次的方式下订单。公司建立了
与终端客户定期沟通机制,比如验厂、稽核等,从而确保公司在终端客户的地位
不会产生变化。
    5、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秉承“感恩,责任,奋斗,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以市场客户
为导向,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产品质量为基础,在光伏行业深耕并不断拓展延
伸金刚线产品应用领域的同时,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方向开拓新的产业项目,
并致力于向光、氢、储一体化发展,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具备多个支柱产品的新
材料或新能源企业。
    6、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变动情况等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近两年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64,269.97           137.42%    27,070.23           1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095.85           216.43%    -7,812.23      -5,295.0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8,854.86           208.83%    -8,136.42          -787.6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68.65           -47.18%     2,970.01            8.89%
 净额
 每股净资产(元/股)            6.21           46.04%          4.25           -34.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205.48%        -0.73      -7,400.00%
 毛利率                      35.34%            21.52%       13.82%             -7.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9%            30.09%      -15.80%            16.08%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资产总额                 153,186.59           39.86%    109,530.89            -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5,445.06           65.66%     45,542.36           -14.63%
 资产
    (1)净利润及每股收益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12.23万元和
9,095.85万元。
    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亏损较大主要受:①公司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了子
公司株洲岱勒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并对原有产线设备及工艺进行技改升级,
产能利用率不足,毛利率水平较低;②行业竞争引起的价格下降,毛利率出现下
滑;③毛利率下滑叠加产品迭代较快,存货出现减值情形。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812.23,进而导致每股收益亏损
0.73元/股。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5.85万元,较上年大幅改善主要
系:①下游光伏行业的复苏与长期向好发展,下游硅片厂商纷纷扩产,金刚石线
市场需求旺盛,金刚石线销售数量同比增长290.3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7.42%;
②面对下游市场需求,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新增生产线和设备技术改造
不断提升产能,且在产能的释放过程中公司有足够的客户订单支撑,规模效应初
步凸显,2022年度毛利率达到35.34%,较上年提高21.52个百分点,盈利能力明显
改善。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5.85万元,每股收益达0.77
元/股。
    (2)净资产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45,542.36万
元和75,445.06万元,2022年末净资产同比增长65.66%,每股净资产6.21元/股,净
资产增长较多。一方面系公司盈利能力改善,留存收益增加9,095.85万元,另一
方面系公司前期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资本公积较上年增加23,644.87万
元。
       7、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
发展规划匹配
    (1)此次分配的主要考虑
    ①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
    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在遵
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政策,并保持利
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②适当扩大股本,优化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的股本仅121,532,581股,在沪深两市4,938家上市
公司中处于第4,332位(统计信息数据来源:Choice金融终端),股本规模相对较
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推动
公司进一步发展,不会对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产生影响。
    (2)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情况相匹配
    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一贯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情况相匹配
    自2017年度上市以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                          分红方案                  是否盈利
  2017 年度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          是
  2018 年度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 元(含税)        是
  2019 年度      未进行利润分配                                   否
  2020 年度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是
   2021 年度     未进行利润分配                                   否
   2022 年度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是

    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均派发了现金股利。受2018年出台的光伏行业“531”
政策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出现下滑,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当年均
未进行利润分配。2020年度小幅盈利,考虑到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复苏,下游纷纷扩产,公司产品需
求旺盛,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改善,留存收益大幅增加。在可转债转股完成后,资
本公积大幅增加,期末每股净资产较高。考虑到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
流动资金支持,提出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的一贯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情况相匹配。
    ②资本公积金充足,具备利润分配基础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5.85万元。2022年末
可供分配利润14,981.30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45,127.61万元,每股净资产6.21元
/股。具备转增股本的实施基础,且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③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a.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规范运作指引》7.7.11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高比例送转股份(以下简称高
送转)方案的,应当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
关承诺。高送转是指上市公司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到或者超过
十股”。
    《规范运作指引》7.7.13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披露高
送转方案:(一)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
股收益低于0.2元的;(二)公司的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在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三个
月存在减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当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三个月是否不存在减持
计划及未来四至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并披露。相关股东应当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
遵守。上市公司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前后
三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增8股,不属于《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送
转的情形。本次采取股票股利方式主要系基于公司2022年业绩大幅改善,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5.85万元,因2019年度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导致净
资产较上年末增长65.66%。2022年度盈利,送转后每股收益0.43元;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在前三个月
不存在减持情形,在后三个月也不存在减持计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7.7.11
规定的不得送转方案的情形,不存在利用送转方案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b.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原则上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釆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
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涉及的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
    《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981.30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
45,127.61万元,每股净资产6.21元/股。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满足股利分配条件,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金刚石线生产能力,更好地
保证下游客户的增长需求,提升公司的规模优势及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行业
中的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公告了产线提升计划,
投资估算金额1.50亿元。公司预计一年内购买资产、构建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经营
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将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0%以上,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将导
致现金流的流出,影响日常流动资金周转,不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不利于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基于此,公司制定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股票股利分
配方案,股票股利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的流
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综上,公司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
充分考虑投资者的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
年度积极的股票股利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一贯的利润分配
方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与公
司业绩成长情况相匹配;符合《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且必要。
    8、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
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
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才生效,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的具体过程,包括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
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
情形。
    回复: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的具体过程
    2023年2月28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人员结合
公司未来发展及股本结构情况,并充分考虑投资者的诉求,根据2022年末财务情
况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内部商议,并提出了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建
议。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以及年度报告中关于利润分配章节。
    公司证券部于2023年3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了董事会
和监事会具体分派方案内容。同日审计委员召开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
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的保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控
制在最小范围内,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并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2023年3月2日,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签署的《承诺函》,我公司确保所填写的2022年年度报告所涉
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已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
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3日,公司通过创
业板业务专区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上传报备。
    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要求对内部信息进
行保密,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相关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本次方案披露一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请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回复: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即2023年2月3日至
2023年3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的结果,以及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发函要求自查获得的确认,自查期间,上述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
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情况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四、请说明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
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
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回复:
    1、接受媒体采访情况
    经自查,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未接受媒体采访。
    2、接受机构调研情况
    经自查,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未接受机构调研。
    3、自媒体宣传情况
    经自查,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的官方公众号“岱
勒新材”发布的内容主要为公司日常情况宣传。
    4、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1)经自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未接受任何线下及线上投
资者交流活动;
    (2)经自查,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互动易”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
个月内主要关注公司产能建设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综上,公司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内不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
情形;自媒体宣传主要是公司日常情况宣传,不涉及未披露事项;投资者关系活
动中的互动问答均不涉及未披露事项。所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
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五、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2年10月26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11月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注册文
件,目前正处于证监会注册环节,公司均依法及时更新并披露相关公告,不存在
未披露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
真且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