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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天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7 号文)核准,天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4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7,2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43.13 万元后,公司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86.8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7]35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CMO 业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400            30,987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000             5,000


                                       1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5,000           25,000
                   合计                        67,400           60,98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178.82 万元;
2019 年度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 341.03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77.35 万
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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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 亿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
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
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和 2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天宇股份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同意天
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天宇股份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天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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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天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天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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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菁菁                蒋   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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