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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2021-063: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 193,323,629 股变更
为 193,320,644 股,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后的总
股本 193,320,6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6,660,322.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注销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193,323,629 股变更为 193,320,644 股,股本
总额发生变化。

    3、由于公司披露《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已经充分考虑注销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导致的股本变动影响,因此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在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后两个月以内实施。

    二、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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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320,64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
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3,320,64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47,977,15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
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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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21                                林洁

       2               00*****439                               屠勇军

       3               08*****330                   浙江台州圣庭投资有限公司

       4               02*****417                               屠善增

       5               02*****609                               王菊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54,207      44.88       69,403,365   156,157,572       44.88

    高管锁定股        75,636,233      39.13       60,508,986   136,145,219       39.13

    首发后限售股      11,117,974       5.75        8,894,379    20,012,353        5.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566,437      55.12       85,253,150   191,819,587       55.12

        合   计      193,320,644    100.00       154,656,515   347,977,159     100.00

    注:因在本次转股过程中存在不足 1 股的情况,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47,977,159 股摊薄计算,2020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91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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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咨询机构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576-89189669

传    真:0576-89189660

电子邮件:stock@tianyuphar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开发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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