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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2-06-03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总股本
347,977,1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34,797,715.9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7,977,15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
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3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21                             林洁

     2                  00*****439
                                                              屠勇军
     3                  02*****546

     4                  08*****330                     上海臻菡科技有限公司

     5                  02*****417                            屠善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576-89189669

    传       真:0576-89189660

                                         2/3
电子邮件:stock@tianyuphar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开发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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