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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人数 7 人,独立董事赵新、石锦娟、张国昀以通
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屠勇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和 2020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因 19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4.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 2021 年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 67.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82.22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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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屠勇军、林洁、方红军、程荣德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9.16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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