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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宇股份”)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仅涉及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
未发生变化,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4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117,97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99,999,995.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895,754,712.2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
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96,617.19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94,058,09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675 号)。
    (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
情况:


                                    1/5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本年度投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投向                      入金额
                           (1)                 (2)    (3)=(2)/(1)   态日期
1.年产 3,550 吨原料药等                                                       2021 年 12 月
                           33,655.00        0.00 33,868.70           100.64
项目                                                                          31 日
2.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
                                                                              2022 年 12 月
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 25,745.00        3,389.50    5,505.39          21.38
                                                                              31 日
化项目
3.年产 670 吨艾瑞昔布呋
                                                                              2021 年 12 月
喃酮等 6 个医药中间体技 10,600.00       1,519.95    9,770.02          92.17
                                                                              31 日
改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0.00 20,000.00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0,000.00    4,909.45   69,144.11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抗病毒药物、心血管类药物、抗艾滋病药物、降血糖药物和抗肿瘤
药物等类型药物的关键中间体的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000 吨沙坦
主环、40 吨噁拉戈利三氟侧链、50 吨雷特格韦甲酸甲酯、40 吨 2-氟-3 甲氧基
苯硼酸、300 吨氯沙坦、500 吨 N,N-己二烯-1,3-二氨基丙烷盐酸盐、500 吨拉
米夫定甲酸孟酯、30 吨 2-(5-溴吡啶-2-基)-2,2-二氟-1-吗啡啉乙酮、60 吨二
唑羧酸钾、12 吨雷特格韦戊酸酯、20 吨乙酰基依帕列净、500 吨缬氨酸甲酯联
苯盐酸盐、63 吨度鲁特韦甲醚、100 吨恩曲他滨羧酸孟酯、500 吨三苯甲基厄贝
沙坦、20 吨阿帕替尼碱、10 吨吡咯替尼碱、15 吨吉非替尼主环、10 吨奥西替尼
氯代物的生产能力,同时联产 316t/a 三甲基硅醇。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
台州市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 27 号。本项目拟利用浙江京
圣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不涉及新购置土地的情况。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投
资 总 额 为 34,450.00 万 元 , 拟 使 用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入
25,745.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5
 序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比例
 号                                                                 集资金
 1      建设投资                              25,745.00   74.73%    25,745.00
 1.1    设备购置费                            19,500.00   56.60%    19,500.00
 1.2    安装工程费                             4,095.00    11.89%    4,095.0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50.00    6.24%     2,150.00
 2      预备费                                 1,505.00    4.37%            -
 3      铺底流动资金                           7,200.00   20.90%            -
                       合 计                  34,450.00   100.00%   25,745.00

       (二)项目调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实际生产、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司综合产能利用情况,募投项
目“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在原有项目建设不
变的前提下,部分项目在原生产场地新建四幢厂房,分别为 6002(十车间)、6003
(九车间)、6004(八车间)和 6005(七车间),总建筑面积 19,786.80 平方米,
占地面积 3,957.36 平方米。针对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
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同时,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
建设进度和经营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前完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调整仅涉及
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未发生变化。本次建设内容调整有利于优化现
有生产基地布局,符合生产基地的建设规划,有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调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
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许可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
相关的许可或备案手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
业化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对该项项目进行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
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现有生产基地布局。且本
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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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
容进行调整及延期。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
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并对该项项目进行延期,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
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
行调整及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
化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对该项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
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现有生产基地布局。本次调整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实施主体及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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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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