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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宇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0-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宇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
设内容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4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117,97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99,999,995.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895,754,712.2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
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96,617.19 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894,058,09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5 号)。

    (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
度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投资进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本年度投                度(%)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募资金投向              入金额              (3)=(2)/
                   (1)               (2)                       期
                                                    (1)
1、年产 3,550 吨原                                                         2021 年 12 月
                      33,655.00       0.00    33,868.70          100.64
料药等项目                                                                    31 日
2、年产 1,000 吨沙
                                                                           2022 年 12 月
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    25,745.00   3,389.50     5,505.39            21.38
                                                                              31 日
中间体产业化项目
3、年产 670 吨艾瑞
昔布呋喃酮等 6 个                                                          2021 年 12 月
                      10,600.00   1,519.95     9,770.02            92.17
医药中间体技改项                                                              31 日
目
4、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0.00    20,000.00          100.0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0,000.00   4,909.45    69,144.11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抗病毒药物、心血管类药物、抗艾滋病药物、降血糖药物和抗肿瘤
药物等类型药物的关键中间体的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000 吨沙坦
主环、40 吨噁拉戈利三氟侧链、50 吨雷特格韦甲酸甲酯、40 吨 2-氟-3 甲氧基苯
硼酸、300 吨氯沙坦、500 吨 N,N-己二烯-1,3-二氨基丙烷盐酸盐、500 吨拉米夫
定甲酸孟酯、30 吨 2-(5-溴吡啶-2-基)-2,2-二氟-1-吗啡啉乙酮、60 吨二唑羧酸钾、
12 吨雷特格韦戊酸酯、20 吨乙酰基依帕列净、500 吨缬氨酸甲酯联苯盐酸盐、
63 吨度鲁特韦甲醚、100 吨恩曲他滨羧酸孟酯、500 吨三苯甲基厄贝沙坦、20 吨
阿帕替尼碱、10 吨吡咯替尼碱、15 吨吉非替尼主环、10 吨奥西替尼氯代物的生
产能力,同时联产 316t/a 三甲基硅醇。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
台州市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 27 号。本项目拟利用浙江京
圣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不涉及新购置土地的情况。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投
资 总 额 为 34,450.00 万 元 , 拟 使 用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入
25,745.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比例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建设投资                      25,745.00    74.73%         25,745.00
 1.1    设备购置费                    19,500.00    56.60%         19,500.00
 1.2    安装工程费                     4,095.00    11.89%          4,095.0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50.00     6.24%          2,150.00
  2     预备费                         1,505.00     4.37%                    -
  3     铺底流动资金                   7,200.00    20.90%                    -
                 合 计                34,450.00   100.00%         25,745.00

      (二)项目调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实际生产、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司综合产能利用情况,募投项
目“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在原有项目建设不
变的前提下,部分项目在原生产场地新建四幢厂房,分别为 6002(十车间)、6003
(九车间)、6004(八车间)和 6005(七车间),总建筑面积 19,786.80 平方米,
占地面积 3,957.36 平方米。针对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
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同时,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和经营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前完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调整仅涉及
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未发生变化。本次建设内容调整有利于优化现
有生产基地布局,符合生产基地的建设规划,有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调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
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许可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
相关的许可或备案手续。

      四、公司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仅涉及建设内容,募
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未发生变化,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
业化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
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现有生产基地布局。且本
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
容进行调整及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
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
整及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
化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
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现有生产基地布局。本次调整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实施主体及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建飞                   楼黎航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