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文化: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4-1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创源文化(3007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疆 联系电话:021-5228 251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光增 联系电话:021-5228 2563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通过介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
30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
(2018年11月23日)、《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0月26
日)、《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决定》的通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2018年11月)等法律法规的
主要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任召国;公司控股股东合力咨询;公
司董事王桂强、王少波、柴孝海、邓建军与副总经理张亚飞、
王先羽;公司监事江明中、周必红、叶鹏志、乐晓燕;公司股
是 不适用
东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合
富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合博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
其他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召国;公司控股股东合力咨询;公司股东柴
孝海和王桂强;公司股东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是 不适用
(有限合伙)、江明中关于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合力咨询、任召国先生、王桂强先生、王少波先生、柴孝海先
生、邓建军先生、张亚飞女士、王先羽先生、江明中先生、周
必红先生、叶鹏志先生、乐晓燕女士以及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是 不适用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承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相
是 不适用
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
是 不适用
关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张志强、秦国亮因工作变动,
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
有序进行,委派徐疆、李光增为公司首次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已于2018
年1月9日刊登了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
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徐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