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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 2018 年度审计过程中秉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力明、马少龙、罗国芳、谢作诗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