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文化: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0-071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特
菲”)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800 万元人民币(含)授信额度提供相应
担保,睿特菲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 45 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为睿特菲向此行申请 8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签署了《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范围内。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额度
截至 本次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占上市公 是否
目前 新增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司最近一 关联
担保 担保
例 负债率 期净资产 担保
余额 额度
比例
宁波创源文 宁波睿特菲
300 800
化发展股份 体育科技有 56% 24.94% 1.61% 否
万元 万元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51100729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中物科技园 17 幢 17 号 1304 室
法定代表人:林杨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 年 02 月 03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02 月 0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
售;日用品批发;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
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厨具卫
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
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5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元:人民币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64,319.80 7,991,853.21
负债总额 1,530,112.09 1,992,779.81
净资产 5,734,207.71 5,999,073.40
或有事项总额 0 0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182,809.53 18,635,509.84
利润总额 1,827,519.63 2,982,869.99
净利润 1,696,795.34 2,720,743.65
信用等级 BBB 4级
注:最新信用等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评级为 BBB 级(AAA 级最佳,总共
有 18 级),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评级为 4 级(1 级最佳,总共有 9 级)。被担
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相
关条款如下:
保证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授信额度(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1、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根据《授信
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
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
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
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
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
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
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
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
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授信协议》及各
具体业务文本效力的影响,不受授信申请人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
文件的影响,也不因授信申请人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合并(兼
并)、分立、改制、营业期限届满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不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分行给予授信申请人任何时间上的宽限和延期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延缓行使依据有关协议追讨授信申请人所欠款项的权利而受任何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睿特菲业务发展,布局公司总体战略,鉴于控股子公司睿特菲经营情
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信用情况良好,
拟提供的担保方式风险极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由睿特菲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 5,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09%,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金额为 6,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1%。无逾期担保
情形,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反担保情况
睿特菲其他股东宁波图飞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杨波先生、
林琍女士已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为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提供反担
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