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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文化: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0-098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将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届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
于 2020 年 12 月 3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
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有权提名人提名任召国先生、柴孝海先生、邓建军先生、陈
嘉先生、王先羽先生、刘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国芳
先生、马少龙先生、谢作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
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必红先生和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在公司新
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周必红先生和胡力明先生在
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周必红先
生和胡力明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必红先生和胡力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任召国先生简历
    任召国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88
年 10 月至 1998 年 5 月,历任宁波市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宁波泰联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
身)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宁波创源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召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1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4.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召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除上述关系外,任召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2、 柴孝海先生简历
    柴孝海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1989
年 1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宁波银行印刷厂生产主管;1995 年 3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浙江广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历任宁
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董事、副总经
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柴孝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7.1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67%。柴孝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柴孝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邓建军先生简历
    邓建军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
国际财务管理师,本科学历。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华英伦铜制品(宁
波)有限公司信息化主管;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
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
理;2005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邓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0%。邓建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邓建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陈嘉先生简历
    陈嘉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1989 年
10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职宁波华侨饭店,1998 年 10 月-2001 年 7 月,任宁波国
泰大酒店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业务员、营销部经理、总监,2014 年 12 月
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67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3%。陈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除
上述关系外,陈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 王先羽先生简历
    王先羽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品牌管理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深圳永琪自行车制造厂资
材课长;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深圳绝佳电子有限公司 QA 主管;2004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前身)人事企管部经理、行政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
宁波纸器时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2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创源文
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先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0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王先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王先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 刘晨先生简历
    刘晨先生,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部长;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天堂硅谷资产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基金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宇福光
学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国芳先生简历
    罗国芳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
师、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6 年 2 月,任宁波财政税务学校
教师;1996 年 2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宁波明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2 月至
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合伙人兼负责人、分所所长;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国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国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
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马少龙先生简历
    马少龙先生,男,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通信、智
能制造领域高级工程师,曾参与缅甸卫星电视上行系统研制,并担任监控分系统
负责人,该项目获电子部优秀项目奖,本人获 54 所一等功。历任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石家庄第 54 所卫星通信专业部系统总体主任、河北盛名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宁波信息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2018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少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
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谢作诗先生简历
    谢作诗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 年 7 月
至 2003 年 4 月,任职绵阳师范学院数学系助教、讲师;2003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职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
辽宁大学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教授;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方联合
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2 月至今,任职浙江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教授。2018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作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谢作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
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