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9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优化财务结构,
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同时,简
化票据交易流程、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特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内,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开展即期票据余额不超过
6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票据池可用于公司和子公司的开具信用证、银行承兑汇
票、提取短期贷款等各种结算业务。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商业银行依托其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和全面的网点覆盖能力,
为企业客户提供的商业票据集合管理、代保管、质押、融资等服务,是解决公司
票据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问题的高端解决方案。
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
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切实提高
公司票据收益,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同时,简化票据交易流程、提升交易效
率、降低交易风险,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业务概述
公司在收到应收票据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交由合作银行,完成票
据入池质押操作,同时,合作银行将依据入池票据的情况增加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此授信额度在合作银行开票、融资等相关银行
业务,以对外支付货款。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
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合作银行总数不超过 5 家。
(三)业务余额
该项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
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
(四)业务期限
本业务有效期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
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
业汇票的方式结算。票据池业务能很好的解决以下各方面不利因素:
1、管理成本: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
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而以前此类业
务由公司管控,增加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及管理风险,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
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资金成本: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据不
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而到期的商
业汇票资金可提取使用,将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交易成本: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
筹管理,收到的纸质、电子汇票均存入银行,开出电子汇票支付供应商,减少了
以前背书中可能出现的汇票遗失等风险,及应收票据金额与应付款金额不匹配情
形,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评估与风险揭示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安全性风险
因票据池业务,公司需将大量票据存于合作银行,而合作银行的资质、内控
管理措施对于票据保管、托收的安全性产生极大的挑战。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票据池合作银行限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
过程中,将成立票据池业务风险预防处置小组,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
对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三)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付
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
期不能正常托收,会出现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
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
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有
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同时公司已经对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
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6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
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