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6-27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8-080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并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18)苏0591
民初5619号。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告 1:湖南伟兴鑫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 1”)
被告 2:伟兴鑫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 2”)
被告 3:张俊(以下简称“被告 3”)
被告 4:张平(以下简称“被告 4”)
(2)受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3)纠纷内容:公司与被告 1、2 基于日常业务往来,双方签订了《采购
订单》并交付了相关产品,但上述两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支付货款。截
至 2018 年 6 月 9 日,被告拖欠原告应付货款本金合计 627.05 万元。被告 3、4
承诺为上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因此,原告请求上述被告履行付款义务。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627.05 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主张债权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律师费及其他
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起诉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