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8-09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