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9-01-09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
迁”)的经营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对聚灿宿迁进
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聚灿宿迁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