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1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9]3879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专字[2019]3879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灿光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聚灿光电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聚灿光电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聚灿光电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聚灿光电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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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4,544.56 14,580.08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80.08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80.08 14,580.08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24%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 目 达 到 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项 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 度 ( % ) (3) 定 可 使 用 状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LED 芯片生产 是 14,544.56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544.56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
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 否 14,580.08 14,580.08 14,580.08 14,580.08 100%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
期)
变更后承诺投资项目
14,580.08 14,580.08 14,580.08 14,580.08 100%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期)”总体投资规模为 65,993.1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4,580.08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万元,鉴于聚灿宿迁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期仅为整体项目的一部分,无法单独核算区分,故无法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 芯片生产研发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望江路南侧、泾东路东侧。变更后
施地点变更情况 的募集资金项目“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期)”建设地址位于宿迁市经济开发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将原募集资金项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 芯片生产研发项目”变更为“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芯片生
施方式调整情况 产研发项目(一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12,000 万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2,000.00 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的效益 计效益
(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聚灿光电科技
聚灿光电科技
(宿迁)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 LED 外延片、 14,580.08 14,580.08 14,580.08 100%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LED 芯片生产
芯片生产研发项
研发项目
目(一期)
合计 — 14,580.08 14,580.08 14,580.08 100%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变更原因
(1)整体经营发展战略需求
LED 外延芯片行业是规模效应显著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在行业市场景气
度提升、MOCVD 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等多重因素驱动下,LED 芯片行
业上市公司 2017 年盈利水平均有大幅提升,三安光电、华灿光电等行业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领先企业为继续确立领先地位进行了较大规模扩产,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计
划新增产能 180 万片,而本项目计划新增产能 480 万片,逐步达产后规模
效应将更为显著,更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中
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更快助推公司实现成为 LED 芯片行业领军企业之
一的战略目标。
(2)经济利益更为显著
公司拟变更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为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当
地政府为大力推进半导体产业发展、吸引优秀公司投资建厂在政策上给予
了较大扶持力度,包括项目推动决策效率、基础实施配套建设、投资补助、
招收员工等方面,公司拟变更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更为显著,
更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决策程序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项目“聚灿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 芯片生产研发项目”变更为“聚灿光电科技(宿
迁)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期)”,并以全部首
发募集资金及差额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聚灿宿迁增资人民币 15,000 万
元,同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决议已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
期)”总体投资规模为 65,993.1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4,580.08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鉴于聚灿宿迁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一期仅为整体项目的一部
分,无法单独核算区分,故无法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