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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9-07-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小文                       联系电话:010-8393-9191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宇鹏                       联系电话:010-8393-919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0 次(2018 年 3 月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公司 2019 年上半年业绩变化情况
                                            受市场竞争加剧、扩产项目处于建设期、原有
                                            工厂搬迁、项目建设导致费用投入较高等因素
                                            综合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较 2017
                                            年同期均有所下降。2019 年 1-6 月,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润 分 别 为 45,099.64 万 元 、 777.07 万 元 和
                                            -932.17 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66.92%、
                                            162.63%和 59.42%,业绩逐步回暖的主要原因
                                            如下:(1)聚灿宿迁一期、二期扩产项目逐
                                            步达产,产能得到有效释放,产量大幅增长;
                                            (2)公司销售情况相对较好,产量得到有效
                                            消化,营业收入大幅增长;(3)公司规模扩
                                            大带来成本摊薄效益明显,单位制造成本持续
                                            下降,而产品品质有所提高,使得产品销售销
                                            售价格趋于稳定,毛利率逐步改善。
                                            1、持续关注 LED 行业变化情况、公司产能释
                                            放和消化情况及公司后续业绩的变动趋势;2、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3、督导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的
                                            管理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全体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是                    不适用
披露方面的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小文                   韩宇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